我们需要什么样的“维稳”?

2010年10月15日 08:07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苏群

  必须畅通公民利益诉求表达渠道,让权力接受社会监督,依法行政,阳光操作,扼制腐败。多采取柔性手段解决问题,少用刚性的手段解决问题。只有这样,才能建立起真正的和谐社会。那种只求表面光鲜的稳定,那种动辄以暴力手段对待人民内部矛盾的所谓的“维稳”,只会让中国付出高昂的代价。

  经济建设离不开稳定的社会环境,这已经成为常识。作为当政者,当然要高度重视维护社会稳定,舍此无从谈经济社会的发展。然而,“维稳”一词正在越来越多地被滥用,一些地方政府动辄以“维稳”为名,动用公检法,压制民意,甚至对当事人采取强制手段,从而导致社会矛盾激化。如:不通过正常的行政程序,强行征地、拆迁等等。不仅没有带来社会稳定,反而加深了老百姓对政府的不信任感和对立情绪,成为新的社会不稳定因素。以宜黄县拆迁事件为例,先是强制拆迁引发自焚,之后,该县又上演了“医院抢尸”的闹剧。为了阻止当事人赴京上访,县委书记邱建国还亲率40余人在南昌昌北机场守候,对将要进京的钟家姐妹进行了三番五次的围截,直到把她们逼进厕所。

  诚如一位评论者所言,其实,这起拆迁事件本可避免。今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通知明确要求,对于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被拆迁人居住条件未得到保障以及未制订应急预案的,一律不得实施强制拆迁。此后不久,国土部下发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征地涉及的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先安置后拆迁,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强制拆迁行为。可以说,正是由于当地政府置以上通知精神于不顾,才酿成了后来的惨剧。

  在处理拆迁及后来的截访事件中,宜黄县主要领导考虑得最多的大概不是所谓的社会稳定,而是自己的乌纱帽。或许他们以为,强制拆迁成功了,截访成功了,在上面看来,就是圆满解决了问题,就是“维稳”了。如此,他们就有了政绩。但是他们是否想到过,他们的行为让党和政府的形象付出巨大的代价。

  宜黄县强制拆迁所引发的一系列事件,仅仅是近年来地方政府滥用公权力侵犯公民合法权益诸多事件中的一例而已。机场截访一幕不禁让人想起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所谓“维稳”,不惜花费大量的人力和财力,为了阻止所辖地区的百姓上访,更是不计成本。“维稳”也让一些地方的执法人员变得肆无忌惮。今年6月23日上午,湖北省政法委综治办一位官员的妻子到湖北省委机关办事,突然从省委大院冲出6名便衣公安,对这位年过六旬的妇女大打出手。其情节之恶劣,骇人听闻,令人震惊。

  “维稳”也催生了一个特殊市场的诞生。北京一家叫“安元鼎”的保安公司,与一些地方政府达成“协议”,向地方政府收取佣金,设立多处“黑监狱”,限制上访者自由并押送返乡,甚至以暴力手段向上访者施暴。

  在检讨以上事件之后,我们不得不面对这样一个问题,即:我们这个社会需要什么样的稳定?是表面的鸦雀无声、万马齐喑?还是直面矛盾、承认分歧,并用人性化的、科学的手段化解矛盾?社会稳定的考察指标又是什么?是上访人数的减少,还是老百姓的幸福指数?是屈从于强权、甚至暴力,还是充分听取民意?

  人类社会是由低级形态向着高级形态不断进步的,静止和稳定总是相对的,而变化、不稳定则是绝对的。维护绝对的“稳定”,实际上也就是阻碍社会进步。仅仅把稳定理解为表面上的鸦雀无声或“看上去很美”,其结果,必然会让一些别有用心者为了达到个人目的,对不合于己的民意以“维稳”为名,对待公民正常的利益表达采取高压手段。长此以往,矛盾和怨愤必然越积越多,最后总爆发,从而造成毁灭性的破坏。良性的稳定,一定是在动态中形成的,而不是僵化的和缺乏弹性的。纵观中国30多年来的改革开放,自始至终就伴随着矛盾和“不稳定”,而“维稳”,首先必须正视矛盾,敢于面对不和谐,那种掩耳盗铃式的自欺欺人,不可能带来真正的和谐和稳定。从根本上说,百姓的幸福指数、公民对未来的信心等等,才是社会稳定最重要的指标。

  有人称,维稳有“三策”:上策是制度层面的维稳,中策是体制与政策层面的维稳,下策是金钱与暴力层面的维稳。人类已经进入了21世纪,以人为本,和谐发展,成为时代的最强音。在新的历史时期,社会利益的多元化所带来的社会矛盾的多样化,要求我们必须以开放、理性以及包容的心态看待稳定。必须畅通公民利益诉求表达渠道,让权力接受社会监督,依法行政,阳光操作,扼制腐败。多采取柔性手段解决问题,少用刚性的手段解决问题。只有这样,才能建立起真正的和谐社会。那种只求表面光鲜的稳定,那种动辄以暴力手段进行的所谓的“维稳”,只会让中国付出高昂的代价。

(责任编辑:侯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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