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党的“十六大”报告中的表述,我国“发展经济的根本目的是提高全国人民的生活水平和质量。”对此,不论政界、学界,还是普通百姓,都没有歧见。
在最近30年中,绝大多数中国人的日子都比过去过得好多了。按市场价值计算的,在中国土地上产出的最终产品和服务的总和,即G D P翻了几番,应该是国人生活水平提高的一个必要条件。目前与世界平均水平相比,中国整体的生活水平与质量还有相当距离,今后中国还要以较高的速度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和质量。这同样也离不开G D P增长这个必要条件。但是,当前应该强调的一点是,G D P增长并不是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充分条件。也就是说,广大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离不开G D P增长这个条件,但是G D P增长了,大多数国人的生活水平和质量未必就一定能同步提高。
美国经济学家曼昆在其《经济学原理》一书中引用前总统肯尼迪的弟弟,参议员罗伯特·肯尼迪竞选总统时批评G D P指标的一段话说,“(G D P)并没有考虑到我们孩子的健康、他们的教育质量,或者他们游戏的快乐。它也没有包括我们诗歌之美或者婚姻的稳定,没有包括我们关于公共问题争论的智慧或者我们公务员的廉正。”实际上,最近一个时期中国理论界也对G D P增长与经济发展的目标做过大量有深度的理性分析。学者们指出,G D P并不能反映公共服务的作用;不能反映经济发展质量;不能反映存量财富的增长;也不能全面反映社会进步、人民生活水平乃至资源环境的变化。总之G D P的增长并不表明人们生活水平和质量也同步提高。
现实的情况是,尽管没有什么明文规定,但不少地方政府领导实际上或是主动、或是被动地把G D P增长速度作为经济发展的首要目标,作为政绩考核的最重要指标。有论者将这种现象称为“增长至上主义”,笔者觉得也可以称之为“唯G D P主义”。
在单位时期里,比如一个地方首长的任期内,增加经济总产出规模的最佳途径当然是扩大投资,于是在“唯G D P主义”驱动下,中国的投资率一直居高不下。有资料说,近10年来,保持在35%以上,近六年更是连续超过40%。特别是在民间投资意愿并不强烈的情况下,政府主导的项目就担当起投资的主力。如果政府把心思都投入到创造“G D P”上,必然要维持高投资率,从而维持国民收入中资本和政府收入所占的比重,挤占劳动收入的比重。更令人担忧的是,不少地方为了眼前的G D P增长,不惜牺牲环境保护、文物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要求,从而酿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如果说,在几亿中国人求温饱而不得,需要尽快增加经济产出总规模的情况下,这种“唯G D P主义”尚有历史的合理性的话,那么,经过30年的发展,绝大多数中国人的温饱问题已经解决,特别是国内外市场和资源供给环境出现巨大结构性变化的情况下,地方政府的“唯G D P主义”不仅可能无助于提高当地占多数居民的生活水平和质量,反而有可能成为妨碍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原因,因此应该为各地政府设计出一套更符合转变发展方式,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政绩考核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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