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地令”为何只有南京唱独角戏

2010年07月05日 08:47   来源:武汉晚报   马涤明

  南京市国土局发布了今年第三号“收地令”,2007年底成交的一幅地块因长期欠缴土地出让金,被收回了土地使用权,并没收开发商缴纳的1.065亿元定金。今年2月和3月,南京分别收回了仙林与宁南的两幅地块,没收定金2.46亿。(7月4日《深圳商报》)

  长期欠缴土地出让金,让拿地变成了“赊地”;或许开发商当初的算盘是先拿地,先开发,待楼盘预售以后再拿卖房款去堵“赊地”的账,这就是业内所曝的“空手套白狼”,真的很划算。但与其说开发商精明,不如说这种“赊地机制”能让笨人变聪明。现在,开发商“套狼”不成,反搭上了定金,这该说是自食其果,还是交了一笔学费呢?

  眼下楼市交易量急剧萎缩,房子卖不动,新建工程自然会拖延,没有预售又拿什么来补齐高额定金?南京市国土局的三纸“收地令”成为新闻,提出一个疑问:为什么那么多违反规定的地块,仍然泰然自若?

  打击囤地,是本轮调控的一只重拳;政府不收地,为开发商坚挺赢得了宝贵的时间;开发商坚挺的时间越久,调控的压力也就越大。而南京市以收回三块土地高居全国榜首,反衬出的则是其他地区对“批而不建”问题治理的乏力,这与调控的基调极不相符。那么,国土部是否该以南京的情况为反向参照,严查与督促地方政府处理“批而不建”和拖欠土地出让金的问题?在调控进入关键时期、博弈日趋白热化的时刻,坚决的行动是非常必要的。

(责任编辑:胡可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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