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两会,围绕收入分配改革,舆论探讨得非常热烈,人们对这场讨论的热情,让人想起改革开放初期关于收入分配的大讨论。时隔30年,虽然话题的经济背景已全然不同,但社会关注的焦点却惊人地一致——收入分配不公所致贫富悬殊。
30多年改革开放,收入分配不公如何成了痼疾?全国政协副主席、民盟中央第一副主席张梅颖一语中的——因为我们一直在做“加法”。而现在,是到了做“减法”的时候,要与不同利益集团博弈,改革因而变得非常艰难。
任何改革都是“加法”易做,“减法”难为。“加法”是雪中送炭、锦上添花,自然容易受到欢迎;而“减法”往往要由表及里,触及社会深层,有时候甚至要伤筋动骨,阵痛在所难免。但是,任何改革又都不能因为“难为”而“不为”,“不为”的结果只能导致社会失衡。一如收入分配改革,多年来在一次分配改革上的“减法”的欠账,是无法靠二次、三次分配的“加法”可以弥补的。因此,30多年来,无论经济发展速度有多快、社会财富增长有多高,贫富悬殊问题如达摩克利斯之剑,始终悬浮在改革之路上。
收入分配改革如何做“减法”?一要“限高”,二要“限权”。
“限高”,就是“减”掉特殊阶层、特殊人群的不合理的收入。根据媒体透露的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收入分配调节的指导意见及实施细则》(初稿),即将推行的工资方面的收入改革是按照“限高、促中、提低”的要求来进行的。“限高”是限制那些依靠特殊政策、权限和垄断地位而获得的高收入,这一点在今年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已有充分表述,它的根本意义不只在于缩小了收入分配的差距,而是有助于建立一个公平的创富环境和社会分配机制,在一次分配上实现社会的基本公平。
“限权”,则是将切“蛋糕”的权力和分“蛋糕”的权力分开。目前,中国的税收大部分被用于政府的行政事业经费开支,据媒体报道,国家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统计局调研数据显示,2005年以来,我国财政行政事业公用经费支出每年增加1000多亿元,仅每年公务车购置费支出增长率就达到20%以上。不断膨胀的行政经费开支从财富“蛋糕”中切下了不小的一块——当切“蛋糕”和分“蛋糕”是同一个人的时候,他总是会自己切下最大的一块拿走。好比运动员不能同时兼任裁判一样,要想公平地切分“蛋糕”,就必须解决谁来切、谁来监督的问题。
有一点需要提醒的是,无论“限高”或是“限权”,都不是平均主义,更不可能重回“大锅饭”时代。此次收入分配大讨论,有媒体将改革阐述为“二次分配要‘均贫富’”,要“除患‘不均’”,这样的提法有违收入分配改革的初衷。涨工资、增福利、补“落差”,无论哪一种,都是公平机制下的调节。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是要改革掉富人的创富积极性。
全国两会前夕,温家宝总理在和网民进行在线交流时就强调,做大社会财富“蛋糕”是政府的责任,分好财富“蛋糕”是政府的良知。创造机会均等的市场竞争环境,最大限度地发挥收入分配对经济增长的激励作用,才能真正有效遏制贫富扩大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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