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1日)上午,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就“实现国民收入分配合理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召开提案办理协商会。提出提案的民主党派和政协委员直抒胸臆,与国家发改委、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家税务总局等承办单位负责人进行了沟通协商。(人民网)
今年两会上,“收入分配改革”的话题一直保持最多的关注度。两会召开前夕,某项网上调查就已显示,收入分配位列“两会最关心话题”的榜首。温总理在做政府工作报告时强调,“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体现。我们不仅要通过发展经济,把社会财富这个“蛋糕”做大,也要通过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把“蛋糕”分好”。代表委员们也对这一课题提交了相关提案议案,积极建言献策。“让利于民、藏富于民”已在全社会形成共识。
据统计,我国居民收入占国民总收入的比重正逐年下降。劳动者报酬占GDP比例从1995年的51.4%下降到2007年的39.7%。数据表明,61%的职工认为普通劳动者收入过低是当前最大的不公平。收入分配不合理,体现在普通劳动者如农民、工人的收入太低,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垄断国企的职员收入较高。改善收入分配结构,就是要提高广大工人、农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提高他们有支付能力的消费需求。
改革开放30多年来,社会生产力在市场经济作用下得到极大解放,财富蛋糕越做越大。因为我们认识到:只有蛋糕做大,才能更好地分配。但是一些事实表明,蛋糕做大后,蛋糕分配并没有使更多的人满意。老百姓固然关注GDP总量、财政收入、重大项目建设,但他们更关注与自己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民生问题的解决。最近在沿海地区出现的用工荒现象,实际上就是农民工对薪酬水平过低表达出了自己的意见,只不过他们是在用脚投票。
多年来形成的国民收入结构不合理有悖于社会公平正义,收入分配改革亟待破题。这涉及到三个方面。一是减税,例如通过提高个税起征点,提高个税利率等方式,减轻个人纳税负担,这就需要我们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扩大转移支付,强化税收杠杆在二次分配中的作用。二是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提高以农民工为代表的低收入群体的工资收入水平,逐步建立起职工工资与GDP增长同比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同时采取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使农民增收。三是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对行业垄断所造成的收入差距进行合理限制,规范灰色收入,打击非法收入,形成公开透明、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
只有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才能将调整收入分配格局和经济结构调整紧密结合起来,才能处理好“做蛋糕”和“分蛋糕”之间的关系;只有不断完善收入分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才能赢得百姓更多的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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