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不宜在房地产市场“搅局”

2010年03月16日 09:57   来源:光明网   侯文学
    全国政协委员梁季阳在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所作的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的发言,引起了全场2000多名政协委员们的强烈共鸣,约8分钟的发言时间里全场响起5次掌声。在谈到房价快速上涨的原因时他坦言,除了土地财政外,“另一个原因是土地、房产的投机……由于房地产的暴利,许多与建筑业并不相干的企业蜂拥进入房地产市场,包括一些大型央企纷纷涉足房地产业并获利颇丰。”看来,与房地产业无关的央企确实需要退出房地产市场了。

    在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央企主业经营遭遇困境,于是借助中央“拉动经济”的东风,大举进军房地产市场,128家央企中逾七成企业涉足房地产业。在2009年各地产生的90多个地王中,央企占了60个左右。最受关注的2009年上海总价地王长风地块,中海地产出价70亿元。进入2010年,央企拿地势头不减。1月份全国土地成交总价前10的地块中,有7宗是被央企或具有国资背景的企业拿下。2月11日,占地3.56万平方米的上海“苏河湾”地块,仍然由央企背景的华侨城集团以70.2亿元竞得,楼板价达到惊人的52855元/平方米,一举成为国内最昂贵的新地王。有数据显示,央企中仅母公司和二级企业设立房地产公司的房地产资产总量,目前已高达1800亿元。国字号涉及房地产,除了自主开发之外,还大量购买现房。2008年11月到2009年1月,上海四大国企就开始了大量收购商品房。在北京三环内,政府部门、大国企和银行的住宅区很常见,这些大部分都是单位帮助员工团购下来的商品房。中石油因低价团购北京太阳星城8栋楼总计1480套房惹下的“团购门”风波,一直闹了很长时间。

    作为一个独立自主的市场主体,进入房地产市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看上去似乎天经地义,许多央企也是这么自我辩解的。然而,作为有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保驾护航的企业“航空母舰”,进入并非自己主业的房地产市场,就会导致房地产市场不平等竞争。央企并非纯粹的自由竞争主体,它拥有其他市场主体所不具备的各种特殊优势,其最大的优势就是近乎无限的融资能力,包括银行和母公司支持。而且,央企也不像民营企业自我负责,对自己的行为不能完全承担后果,由此采取的市场行动并非完全遵循市场原则,其后果是不仅将自身陷入高度风险之中,也破坏了市场正常的规律。央企频频出现在各大土地竞拍市场,甚至不惜高价拿地,令众多民企只能“望地兴叹”。对央企一直愤愤不平的潘石屹,直接将央企拿地比作醉酒驾车,并直言“有些企业为了短期的利益,在制造泡沫。”央企或具有国字号背景的企业进入房地产市场,也会直接推高地价和房价。从近几年情况看,央企进入哪个领域哪个领域就会产生垄断并且推高物价。一段时间以来,央企纷纷进入房地产市场,将短暂低迷的土地交易市场推向了新一轮的高潮,也使房价成了脱缰的野马。因为事实已经证明,一旦“地王”产生,周边的房价就会就会被拉起。2009年地价和房价的暴涨,固然有诸多因素,但也与央企大规模进入有直接关系。此外,房地产价格大幅上涨还会产生辐射效应,导致与其相关的其他资产价格的上扬,从而造成通货膨胀预期。

    温家宝总理在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就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出了四项措施,其中之一是“大力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主业非事房地产业的央企退出,无疑有利于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好转。为了做强做大主业,1月25日,国资委在其网站发布消息,央企旗下涉及资产上千亿的2000家宾馆酒店辅业剥离重组工作全面启动。希望主业非房地产业的央企,也该快速有序地退出房地产市场。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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