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广安:生存环境不改,企业难有社会责任

2011年11月10日 06:17   来源:中国经济网   

    昨天,中国社科院2011年《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简称“蓝皮书”)发布,课题组分别调研了中国境内的国企、民企、外企的百强企业。结果显示,在被选中评价的300家企业中,按百分制考评,所有企业平均得分不到20分。有26家企业得分是0分甚至是负分,其中外资企业占19家。有近七成企业是旁观者,没有推动社会责任管理,社会责任披露十分缺乏。(11月9日《京华时报》)
    
    近七成企业是社会责任的旁观者,这个数据并不令人意外。这些年,涉及企业社会责任的讨论并不在少数,2008年汶川地震时人们就热议:为什么在众多企业纷纷解囊时,还会有一些名企竟然紧捂口袋,甘做社会责任的旁观者?在今年的大连夏季达沃斯论坛上,众多商界人士再次探讨企业的“道德”和“良心”。企业的社会责任可以说是企业的社会名片,那么为什么大多数企业宁愿自己的名片上“污渍斑驳”,而不愿担起责任,做个体面光鲜的“好人”?
    
    企业缺乏自律恐怕是重要原因。企业往往将创造利润作为自己的首要任务,这本无可厚非。没有利润,企业难以生存,更无法奢谈什么促进就业、增加纳税贡献、保持社会稳定。问题在于,一些企业为了追逐利益最大化,不惜污染环境、克扣员工、偷工减料、钻法律空子、制造问题产品……完全忽视自己的社会责任。一些企业即使负面新闻迭出,也只是通过危机公关解决,或装模作样地道歉,或佯装做出赔偿承诺。企业没有社会责任心,根本不在乎自己的脸面,即使再多的舆论谴责也于事无补。
    
    那么为什么企业敢如此嚣张呢?说白了,和我国企业整体的生存环境有关。在中国,麦当劳曝出炸鸡里面含有蠕动的蛆虫时,消费者仅获两千元赔偿便不了了之。而2010年4月,在英国维斯特敏斯特市的一家肯德基餐厅里发现有一只蟑螂在派发食物的流台上吃薯条,当地法院判决对这家餐厅罚款11000英镑(折合人民币110万元)。如此差异对待,外企也难免“入乡随俗”。近日,强生旗下的两款婴儿洗发精被曝含有致癌物,但其负责人声称自己的产品符合国标,即使在有超市已下架其产品的情况下,他们还拒不召回涉毒产品。他们的态度如此强硬,而我们的国家标准、处罚措施却总是疲软,无形中助长了企业漠视社会责任的心态。
    
    其实,虽然我们希望在中国的外企也要承担社会责任,但若以此作为评价企业的硬性条件则不甚恰当,特别是在中国企业都难以承担社会责任的情况下。虽然中石化的社会责任指数为74.3,按照“蓝皮书”上的分类应属领先者,但事实上,近来中石化囤油惜售、制造油荒,导致批零价倒挂,民营油企难以为继,这些行为很难说它是一个负责任的国企。而且,有些地方政府为了本地经济考虑,即使一些企业严重污染环境,执法部门往往也会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做法,放任自流。
    
    企业本身缺乏自律,再加上企业的生存环境缺乏有效规约,不管是国企还是外企,要想让它们承担社会责任,肯定是天方夜谭。(夏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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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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