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评论频道 > 经济眼 > 正文
中经搜索

企业对自己负责才是对社会负责

2011年11月10日 07:01   来源:西安晚报   廖保平
    中社院2011年《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蓝皮书日前发布:根据企业社会责任发展的阶段特征,将企业分为卓越者、领先者、追赶者、起步者和旁观者。国内300家企业中只有中国远洋一家属于卓越者,有205家是旁观者。(11月9日《京华时报》)

    不知道这里的企业社会责任具体是指什么,是指企业社会责任发展规划、反商业贿赂制度与措施,以及环境管理和节约资源能源、降污减排方面的信息披露?如果说这些就是社会责任,我看对某些企业,包括外企来说,是不是要求太高?他们连对自己都不负责,何来对社会负责?

    与这些宏大的社会责任相比较,企业对自己负责,就尽自己最基本的企业义务,包括守法经营,严把质量关,提供可靠产品;善待自己员工,保障其合法权益;无安全事故、依法纳税等。可是很多企业连这些最基本的义务都做不到。尤其是一些血汗工厂,环境恶劣、克扣工资、任意延长工时、强迫加班,甚至上厕所要经许可,如厕时间有限制等等。还有一些企业,像现在被推到风口浪尖的强生,产品安全不达标,危害消费者健康。类似的企业还有很多,如陷入“豆浆门”的肯德基;出售含有化学成分的麦乐鸡的麦当劳;因价格欺诈而被罚款的家乐福;销售过期饮料的沃尔玛等。这还是举的在华洋企,要说中企,就更是不胜枚举。

    再有一些企业在外面搞一些慈善活动,却偷偷地干些污染环境,为害社会的事,比如康菲石油公司进入中国,曾一度标榜说“社会责任是我们的核心价值观的一部分”,确实,这些年康菲没少慈善的事,耗资500万元建成八达岭国际友谊林,多次为学校、孤儿院捐赠等,但在泄油事件发生后,康菲拖拖拉拉、应付了事的行为,哪里像是把社会责任当成核心价值观的一部分的企业?

    其实,现在有些企业,把企业社会责任当做“形象工程”,甚至“公关活动”,通过做慈善、做环保等博取好声名,以为这样一做,得了好口碑,就尽了社会责任。其实,企业真正对社会负责任,首先要对自己负责任,对自己负责才是对社会最根本的负责。

    很难想象一个违法经营,偷税漏税,事故频出,不善待员工,产品质量问题多多的企业会有好声名,也很难想象在这种情况下,做慈善、搞公关就能够将功补过。这叫本末倒置,真正的社会责任没有尽到,却想投机取巧赚名声,公众自是不会领情的。

    无论什么样的企业,对其社会责任没有必要以身份划分,认为外企社会责任应该多担,那种以企业的身份来推断商业伦理的高低,要求在华外企应该多负点社会责任,看似有理,实则既不现实也不公平。重要的是,政府监管或社会舆论对于企业社会责任,不应简单地看重于企业“形象工程”、“公关活动”,而是要完善竞争规则,建立一个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每个企业对自己负好责,对社会的责任也就尽到了大半。

    (作者系媒体从业者)

(责任编辑:年巍)

鍒嗕韩鍒帮細
商务进行时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观察家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