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社院2011年《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蓝皮书日前发布:根据企业社会责任发展的阶段特征,将企业分为卓越者、领先者、追赶者、起步者和旁观者。国内300家企业中只有中国远洋一家属于卓越者,有205家是旁观者。(11月9日《京华时报》)
不知道这里的企业社会责任具体是指什么,是指企业社会责任发展规划、反商业贿赂制度与措施,以及环境管理和节约资源能源、降污减排方面的信息披露?如果说这些就是社会责任,我看对某些企业,包括外企来说,是不是要求太高?他们连对自己都不负责,何来对社会负责?
与这些宏大的社会责任相比较,企业对自己负责,就尽自己最基本的企业义务,包括守法经营,严把质量关,提供可靠产品;善待自己员工,保障其合法权益;无安全事故、依法纳税等。可是很多企业连这些最基本的义务都做不到。尤其是一些血汗工厂,环境恶劣、克扣工资、任意延长工时、强迫加班,甚至上厕所要经许可,如厕时间有限制等等。还有一些企业,像现在被推到风口浪尖的强生,产品安全不达标,危害消费者健康。类似的企业还有很多,如陷入“豆浆门”的肯德基;出售含有化学成分的麦乐鸡的麦当劳;因价格欺诈而被罚款的家乐福;销售过期饮料的沃尔玛等。这还是举的在华洋企,要说中企,就更是不胜枚举。
再有一些企业在外面搞一些慈善活动,却偷偷地干些污染环境,为害社会的事,比如康菲石油公司进入中国,曾一度标榜说“社会责任是我们的核心价值观的一部分”,确实,这些年康菲没少慈善的事,耗资500万元建成八达岭国际友谊林,多次为学校、孤儿院捐赠等,但在泄油事件发生后,康菲拖拖拉拉、应付了事的行为,哪里像是把社会责任当成核心价值观的一部分的企业?
其实,现在有些企业,把企业社会责任当做“形象工程”,甚至“公关活动”,通过做慈善、做环保等博取好声名,以为这样一做,得了好口碑,就尽了社会责任。其实,企业真正对社会负责任,首先要对自己负责任,对自己负责才是对社会最根本的负责。
很难想象一个违法经营,偷税漏税,事故频出,不善待员工,产品质量问题多多的企业会有好声名,也很难想象在这种情况下,做慈善、搞公关就能够将功补过。这叫本末倒置,真正的社会责任没有尽到,却想投机取巧赚名声,公众自是不会领情的。
无论什么样的企业,对其社会责任没有必要以身份划分,认为外企社会责任应该多担,那种以企业的身份来推断商业伦理的高低,要求在华外企应该多负点社会责任,看似有理,实则既不现实也不公平。重要的是,政府监管或社会舆论对于企业社会责任,不应简单地看重于企业“形象工程”、“公关活动”,而是要完善竞争规则,建立一个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每个企业对自己负好责,对社会的责任也就尽到了大半。
(作者系媒体从业者)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