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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26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房地产市场八条政策措施的确定奠定了今年房地产调控的方向。新国八条的出台,意味着2011年必定是房地产“严控年”。新国八条确定了各项政策措施,包括二套房首付不低于60%、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统一按销售收入全额征税、大力推广以“限房价、竞地价”方式等,但其中最引人瞩目的还是“限购令”。
新国八条明确指出,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在一定时期内,要从严制定和执行住房限购措施。原则上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此外,尚未采取住房限购措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在2月中旬之前出台住房限购实施细则。
这一政策无疑给擅长投资的炒房客以有力打击。继“新国八条”政策出台后,各地“落地版”楼市新政细则也会相继出台,上海赶在兔年春节前最后一个工作日出台了“沪九条”。北京可能成为继上海、青岛之后第三个“国八条”落地城市。去年仅在部分城市施行的商品房“限购令”如今推向全国,中央调控房地产市场的力度可谓前所未有。对于房地产市场走向,调控的一贯基调就是“健康稳定”,而此次调控的态度就是“从严”。的确,要避免调控手段陷入越调越长的“怪圈”,避免陷入“空调”的尴尬,政策不得不在“严”上做文章。
有人说“限购”是以行政力量干预房地产市场,不符合市场原则和规律。但我们必须看到一个现实,目前房价仍处于高位,一年比一年涨幅惊人,商品房的市场化功能已被过度放大,投资投机功能被过度开发,而住房的保障性功能却被忽视。在这种情况下,“限购”可以弱化大量投资需求,斩断投资投机势力搅乱市场秩序。
化解当前房地产问题的重点就是要放在“去投资化”、“去赚钱效应”上,并采取严厉的住房信贷政策及房地产税政策。“限购令”可以很好地完成这一“使命”。与其纠结于房地产市场的种种乱象,倒不如拿出具体措施来达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当然,限购令从根本上来看,与房地产市场的属性还是违背的。所以新国八条明确,“限购令”的执行只是“在一定时期内”。目前的时期就是“一定时期”,是特殊时期。当市场本身已经疯狂、市场秩序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时,“无形的手”在恰当的时机出现,政府出面干预,使得市场避免陷入更加癫狂的境地,这也是当前的特殊形势所决定的。
正如一些专家所说,新版落地政策将主要关注如何“堵漏洞”上。为了堵住房地产市场投资需求弥漫的漏洞,“限购令”这一“杀手锏”不得不亮出来。作为楼市调控储备政策之一,“限购令”有了给劲楼市的理由与期许。自我国住房市场实行商品化以来,居民的居住条件得到了很大改善。但在商品房市场迅速形成的同时,我国住房市场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一个最突出的问题,就是市场推高的房价,让低收入群体无力承受,他们无法得到基本的住房保障。所以当我们发现,住房问题已经演变成社会问题之时,我们不得不正视,保障房与商品房具有同等的重要地位。
因此,在限购政策执行的同时,加快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也应该跟上,增加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的供给,使限购政策在退出时,楼市能够软着陆。今后楼市调控,一方面要切实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增加对自住性需求的有效供给。另一方面,在炒房资金逐步离场后,应逐步改善调控手段,努力使居住性需求成为楼市的主导力量,真正走出房价“蹦极”的怪圈。至此,限购令作为特殊手段也已经完成自己的历史使命。(深白)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