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评论频道 > 观察家 > 正文
中经搜索

“国八条”的四个“杀手锏”

2011年01月28日 14:58   来源:新华网   谭浩俊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此轮调控共涉及价格管理、信贷、税收、限购、土地供应、住房保障、约谈问责、舆论引导等八个方面的内容,简称“国八条”。

  虽然从内容上看,“国八条”都是对现行政策的延伸,但是,从力度来看,显然有了很大的提升和突破。归纳起来,有四个方面的“杀手锏”。

  第一,政府对房价问题的责任有了明确的参照目标。“国八条”明确要求,2011年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也就是说,过去一直被虚化的调控目标,如今有了明确的参照物,即必须与居民的收入水平和购买能力相适应,否则,就是房价过高,就要追究地方政府的责任。这对地方政府的压力显然要大得多,而约谈问责机制的建立,则为落实地方政府责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第二,限购的范围明显扩大、力度明显加大。“国八条”对限购寄予了很大的希望,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毫无疑问,此举对抑制投资和投机性购房是十分有效的“杀手锏”。

  第三,较真保障性住房建设。“国八条”对保障性住房建设不再是提原则性要求,而是明确了责任。各地要增加土地有效供应,落实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70%的要求。在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中,单列保障性住房用地,做到应保尽保。这意味着,如果地方在保障性住房建设方面没有完成任务,不仅会受到问责,而且会在以后的土地供应和审批方面受到影响。在保障性住房建设方面的较真,会对地方形成一定的约束力和影响力。接下来需要做的工作,就是如何在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同时,按照公正、公平、公开、透明的原则,做好保障房的分配工作。

  第四,提高了投资投机性购房的成本与风险。以往,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十分旺盛,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投资投机性购房的成本过低、风险过小,而获利空间过大。“国八条”显然在这方面拿出了“杀手锏”。一方面,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另一方面,加强税收征管,调整个人转让住房营业税政策,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统一按销售收入全额征税。对炒房者来说,如果想减少税费成本,则需要增加利息成本,要想减少利息成本,则又需要增加税费成本。毫无疑问,投资投机住房的成本将明显提高、风险将明显增加,这也逼迫投资投机住房者不得不重新作出选择。

  总之,此次调控政策出台于春节前夕,可谓是把握了良好的时机。一方面,可以进一步展现政府调控房价的决心;另一方面,可以让广大群众从政府的决心中看到新的希望,过一个更加祥和、幸福、快乐的春节,不需要为房价的持续上涨而过分担心。当然,“国八条”要真正发挥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作用,还要有新的措施和办法跟进,尤其在如何落实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责任方面,要有明确规定。

(责任编辑:张秀华)

分享到:
我要评论
商务进行时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观察家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