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深圳大部制、顺德综合改革之后,广东在行政体制改革上又推出了新一波改革措施———富县强镇。富县强镇是通过下放权力,减少层次,实现提高效率,转换职能的目标,其根本目的,就是进一步释放基层活力,激发社会活力,进一步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
改革开放30年的一条重要经验就是“放权” 改革开放30年的一条重要经验,就是“放权”,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是放权,让市场发挥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从封闭转向开放,是放权,使中国经济同世界经济连成一体,从全能、管制型政府向有限、服务型政府转变,是放权,理清了政府、社会、公民的关系,各自承担应负的责任。行政体制改革同经济体制改革经历着“不相适应—比较适应—不相适应—比较适应”的循环发展。在这一过程中,中国经济总量达到了世界第三,有望在今明两年内超过日本,位列世界第二位,广东也连续20年经济总量位居全国第一。但同时我们也应看到,面对日益复杂的社会利益格局和日渐突出的社会矛盾,面对科学发展的要求和发展动力的减弱,人们相信,只有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加速行政体制改革才能破解难题,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才能巩固。富县强镇,将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由省市下放给县镇,减少了层次,增强了活力,也必将进一步搞活地方经济,为地方科学发展提供体制保障和深层动力。
转换职能仍是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和重点
改革开放后,我们进行过多次行政体制改革,但重点还是放在机构改革上,这也是这几十年来难于走出“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怪圈的原因所在。
行政体制改革包含三个层面内容:一是职能转换,二是结构重构,三是机构调整增减。职能转换,就是要厘清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合理分工,解决政府权力高度集中,管了许多“管不了、管不好、不该管”的事务,实现职能转换。结构重构,就是要从为计划经济服务的体制,重构为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体制,并且按“结构决定功能”的原理,重构行政管理的架构和流程,实现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的专业分工,减少行政管理的层次,优化行政管理的流程,从而提高行政效率。机构调整,是按照功能转换和结构重构的要求所进行的机构增减、归并,是实现上述目的的载体。把机构改革视同行政体制改革,把对机构改革的要求“精简、统一、效能”视同对行政体制改革的要求,是我们行政体制改革成效不大的重要原因。转换职能、结构重构应作为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和重点。
富县强镇改革,鼓励探索大部门体制改革,可以采取党政联动的方式,灵活设置或调整党政组织结构,合并或调整管理职能,明确要求县镇政府转变职能,加快理顺县镇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关系,将一些公共事务交由社会组织承担,推进社会化和市场化的步伐,从行政体制改革的要求看,富县强镇改革抓住了关键。
释放地方和基层活力,实现地方发展新突破、新跨越
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地方党政领导面临的一个大难题就是事务多、责任大、权力小,责权不统一,缺少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的必要权限,因而很多时间精力用在跑行政审批、跑部门协调上,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地方的效率和发展。在珠三角一些镇,“身大衣小”,“责大权小”的矛盾相当突出,但在现有行政体制下又难以解决。富县强镇改革,把省市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依法委托下放给县,赋予珠三角较大的镇以县级管理权,是实质的扩权,不改变行政级别的“升格”,其目的,是释放地方和基层活力,更好地推动地方和基层的发展。县镇党委和政府,应紧紧抓住机遇,突破长期制约本地发展的体制障碍,解决长期想解决而又难以解决的问题,发展自己,实现新的突破,争取新的跨越。因此,县镇党委政府,应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强化改革意识,鼓起改革的热情和勇气。要发挥敢闯敢试敢冒、敢为天下先的广东人精神,充分认识“改革有风险,不改革风险更大”和“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以深化改革来破除发展的难题。二是提高改革创新能力,树立科学的精神。学习借鉴深圳大部制和顺德综合改革的经验,探索出符合本地实际、符合行政管理内在规律、符合科学发展的改革之路。三是树立求真务实、实事求是的作风。一切从实际出发,循序渐进,慎用权,用好权,用实践来检验改革的成果,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施政的评价标准。
作者系广东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