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蓄光荣”取现碰钉?

2011年10月03日 07:05   来源:广州日报   马涤明

    “10多年来,存折上的钱从来没动过,为啥就取不出来呢?”昨日,武汉市民郑先生拿着18年前的一张存折到银行取款,却吃了闭门羹。(10月2日《楚天都市报》)

    只要这本存折不是假的,就应该兑付,何必“请示上级”?除非,国家法规上有规定:储蓄存折是有时效的;或是以其他方式公告过某段时间的存折作废或必须更换。然而并没有听说过这种情况。

    银行内部记账方式发生变革,从前的手工记录计算机系统查不到,问题出在银行。银行唯一可以和储户讨论的问题,就是存折的真实性,一旦鉴定存折为真,就应当马上无条件地兑付存款本息;至于内部记录、账目等等,都与储户无关。

    这就好比,张家欠李家的借款到期,只要李家出示借据,张家就应该还款。张家不能说,我们家的账本记乱了,等理清楚了再还你,理不清楚就不能还你。这就不讲理了。

    过去那些年代,“储蓄光荣”、“储蓄支援国家建设”的号召是以国家名义发出的,百姓把钱存进银行,是基于对国有银行的信任。因此,切勿伤害、辜负这种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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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胡可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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