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与参事们座谈之前,温总理也曾多次谈到过道德与商业伦理的问题,并在两会前夕针对地产业提出商人应具有“道德的血液”。
具有道德感,当然不只是地产商的要求。只是就目前而言,这是与民生关系最密切的领域之一。其余的如食品安全领域,工业企业的环境保护领域等。这些领域的道德缺失,主要表现为诚信失范。作为商人,赚钱是天经地义的,但你是不是老老实实的按商业规律和法律规范赚钱,没有忽悠民众?你是不是该用牛肉的用牛肉,该用面粉的用面粉,没有欺三诈四,哄骗消费者?你是不是净化标准达标,没有以低数据高污染来应付检查?
诚信的失范当然也不只商业领域。学术论文能不能做到自己写,不能写就不写,而不要抄袭?行政窗口能不能对老百姓的承诺说到办到,不要敷衍?企业家的慈善捐款能不能言行一致,不要说一套做一套?
客观地说,这些诚信的失范行为未必是普遍现象,有可能只是少数。但是少数现象因其性质恶劣,会有放大效应。从这一点反过来说,假如诚信的示范行为被足够的传播,那么对道德氛围的构建,同样有放大效应。
对于道德滑坡的原因,人们有各种深刻的分析。然而,更有建设性的做法,应当如何促以进之。
有人说,道德的培养应从小抓
起。此言差矣。没有一本教科书会教小孩弄虚作假,没有一个家长会鼓励孩子说谎话。但为何诚实的孩子长大了,就有可能变成说谎话做假事的成人?皆因他人的示范效应。欺骗他人者,没有高危风险,反而赚取了丰厚的利润,逐利心理会使人们趋之仿之。
有多少企业和行为让人们对诚信感到失望,就应该有多少示范者给人们传递信心和模本。在本土,“信义兄弟”之后有“信义叔侄”,“天使奶奶”之后有“保姆奶奶”。作为软资源,道德的一大特性是传染性和感召性。
然而,诚信的示范并不只是“道德报告会”。以企业为例,综观现代
企业发展史,国外著名企业家的成功故事,几乎都是个人的诚信史。诚信所蕴含的有形价值和效益,远远超过弄虚作假。从趋利的角度而言,再多的理论,亦不如实践的示范。
诚信的示范,不应是风式的运动,亦不应是雕像般刻板。一个教授潜心做论文,有示范意义,一个小贩用纯味芝麻酱做热干面,有示范意义,一个信访干部有信必复,有示范意义,一个地产商敢于公布成本,亦有示范意义。首要的,当然应是给与这些示范者生存的空间,并予以给力的鼓励。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