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子共犯抢劫罪折射救助体系缺失

2011年01月27日 08:48   来源:荆楚网   梁江涛

  “母亲年纪大了,身体又不好,为了我才出来抢劫,请求法庭对她从轻判决。”昨日上午,坐在被告席上的李祥石一脸无奈,并表示自己做错了事,愿意一力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只希望法官看在母亲年纪大的份上宽大处理。而此时同样坐在被告席上的石涛见儿子为自己求情,早已泪流满面,痛哭失声。石涛、李祥石是一对母子,因涉嫌抢劫罪被逮捕。昨日,花溪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据了解,现年45岁的石涛,无业人员;而李祥石今年才22岁,初中毕业后至今没有工作。两人现暂住贵阳市双峰路租住房。(1月25日贵州商报)

  母亲揽全责,儿替母求情,法庭上的这一幕令人五味杂陈!面对刑罚,母子二人抢着承担罪责,令人心生恻隐。可母爱与孝道尚存,却干起害人害已的恶事,委实令人匪夷所思。当儿子在医院查出重病,母子二人身上无钱继续检查,走投无路之时,为何想到的只能是铤而走险,抢劫出租车司机?在现实生活中,因贫犯罪的案件屡见不鲜,难道因生活的窘迫、贫困的压力而走上犯罪道路,仅仅归咎于个人心理的扭曲?贫困引发犯罪、犯罪加剧贫困的怪圈该如何遏制?

  贫困不是犯罪的理由,但重视与破解贫困者所遭遇的种种困境却一定是政府的责任。尽管近年来,政府非常重视救助的投入,运用多种社会保障机制,解决弱势群体的特殊困难,尤其是将财政救助投入向老弱病残者倾斜,扶贫济困,雪中送炭,帮助特殊困难的民众一解燃眉之急。然而,目前的政府救助仍然是杯水车薪,而且缺乏大病救助机制。没有大病救助制度,离异后的石涛独立抚养儿子李祥石长大成人,一直没有正当职业,遇到突如其来的病情却苦于无钱检查和医治,可谓雪上加霜,最终想出抢劫这一损招,其中的无奈、辛酸与痛楚,值得深思。希望司法部门能考虑到这对母子犯罪的原因,对他们作出从轻判决。

  全面建立社会救助体系迫在眉睫。对身患重症的困难群体启动“大病救助制度”,将其纳入政府救助体系,不仅是尊重和保障公民生命权的务实之举,更是体现政府良心的善政。此前有消息说“社会救助法”草案讨论被否决,其原因可能是这部法律牵扯问题比较大,要考虑国家财力是否能承受。而早在去年两会期间就有人呼吁,由政府主导,逐步建立国家医疗保障、个人购买医疗商业保险、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救助三方结合的大病救助机制。期待“社会救助法”能早日出台,大病救助机制能及早启动并发挥作用,让遇到难事的民众能在第一时间想到政府与社会救助,而不是被逼上绝路。这是建立民本政府,体现社会公平,保障弱者生存底线的应有之义,更是让困难群体都能有尊严、很体面地生活的现实选择。

(责任编辑:张秀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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