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公车,不仅仅为了治堵

2011年01月25日 08:00   来源:齐鲁晚报   潘洪其

  广州市近日出台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方案征求意见稿。治堵方案提出,适时适度提高停车收费标准总水平,增加机动车使用成本,并将研究收取交通调节拥堵费的可行性。在此前专家讨论稿的基础上,方案明确了不限制私家车上牌的意见,取消中心城区限制外地车的措施,并新增了限制公务车的内容。

  上个月,北京经过向社会征求意见,出台了缓解交通拥堵的措施,现在广州紧随其后,也拿出了治堵方案征求意见稿。与北京相比,广州的治堵方案有一个明显的不同之处,也有一个明显的相同之处。不同之处在于,北京通过摇号上牌限制私家车增长的数量,在中心城区限制外地车行驶;广州在这两方面不作限制,但拟通过提高停车收费标准、收取交通拥堵费等举措,增加机动车使用成本。一个着眼于限制车辆的数量,一个着眼于提高车辆的使用成本,两者都能达到限制车辆使用从而缓解交通拥堵的目的,因此很难说谁比谁更高明,或者谁比谁更不好。

  相同之处在于,北京和广州的治堵方案都提出了限制公务车的内容,而且限制措施也基本相同,都是要求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市属各级党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再增加公务用车指标。作为国内两个具有代表性的大城市,北京和广州各有不同的特点和“市情”,两地的治堵措施各有不同,再自然不过;相较之下,两地都把限制公车作为重点措施之一,则足见这个相同之处是更重要的,也是更能说明问题的。

  这就是说,在北京、广州这样的大城市,包括一些规模稍小的中等城市,日渐庞大的公务车队伍,已经成为导致交通拥堵的一个重要原因,拿公务车“开刀”,严格控制公务车的数量增长,也就成为缓解交通拥堵的一个必然选择。达成这个共识之后,关键还必须明确公车的范围,避免被“偷换概念”。包括北京、广州在内,许多地方都把公车的范围限定为“党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其他公权机关如人大政协机关、司法机关的公车,以及具有公权机关性质的一些公共组织(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的公车,都不在限制之列。这就把公车的范围大大缩小了。如果只是限制一小部分公车的增长,大部分公车成了“漏网之鱼”,对于治堵根本起不到什么作用。

  限制公车是治堵的重要举措,但限制公车又绝不只是为了治堵。从根本上讲,限制公车消费是强化立法机关对公共财政的硬约束,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遏制公务活动中的铺张浪费和腐败行为的必由之路。因此,无论是在交通拥堵严重的大城市,还是在那些交通拥堵不严重的地方(如一些中小城市),限制公车消费都是政府必须努力追求的目标。而且,这种限制不应停留于某个时间段里不增加公车指标,更应当通过“动真格”的公车改革,大幅度减少公车的数量。只有这样,才能大幅度缩小公车管理的范围,降低公车监管的难度,才能对超标购车、违规配车、公车私用等公车消费痼疾进行“釜底抽薪”式的治理,最终通过“减少公车”以减少“车轮腐败”。

  各地治理交通拥堵,为限制公车提供了一个现实的契机,而减少公车数量、限制公车消费的改革之路,在这个新起点上才刚刚开始。

(责任编辑:张秀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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