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治理交通拥堵综合措施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提出,“十二五”期间,北京市各级党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再增加公务用车指标。北京究竟有多少公车?针对这个问题,相关部门均表示“不便回应”或“无法单方披露”,并透露“这个问题很敏感”。北京天问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叶晓静以普通市民的身份,向北京市公安局、市交通委以及市财政局申请相关信息公开。(12月23日 《新京报》)
当诸多专家学者相继以发达国家为例,佐证控制私人汽车是一种国际趋势的时候,有一个问题似乎被有意无意忽略了——在那些发达国家,与公共交通相对应的主要是私人汽车;在我们身边,两者之外数量庞大的公务用车不容忽视,而在发达国家,这样的比例通常被压缩得很小。在此背景下,照搬别人控制私车的举措而不借鉴其控制公车的办法,不能不给人留下一种“捏软柿子”的嫌疑。
令人遗憾的是,堵不堪言的北京虽然提出“不再增加公务用车指标”,但既没有明确削减公务用车数量,甚至连公车总数至今依然是个谜团,由此使得所谓“不再增加公务用车指标”只是一个苍白口号。“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政府信息条例》明确规定,除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外,公民可依法申请公开其他公共信息,政府部门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将要受到追究。毫无疑问,这是叶晓静此番公开发难的法律基础,也是多数网友为之摇旗呐喊的有力依据。
包括公车配备在内,任何一种事关公共利益的公权力行为如果脱离了公众监督的目光,都有可能滋生侵吞公共利益的黑洞。因此,最简便易行而又立竿见影的办法莫过于加大公车使用情况的透明度,在满足公众知情权的同时,也便于百姓对此实施有效的监督。公车消费作为政府公务消费的一个大头,公众当然有权知晓包括其购置、使用、运行成本在内的公共信息。然而,如果公众连公车总数都搞不清楚的话,所谓监督究竟应该从何体现?
无论是从节约财政开支还是减少能源消耗,抑或厉行保护环境的角度来讲,公车都理应首先做出表率,以信息公开为平台,以责任追究为保障,希望公车总数能够揭开长期笼罩在头上的神秘面纱,从而为下一步公车改革提供可供参考的依据。否则的话,治堵举措的严厉板子不免只是落在私车身上,这显然有失公允,公众的抵触情绪因此而不可避免。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