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学生围观“公处大会”的深谋远虑

2010年11月17日 14:57   来源:千龙网   滨兵

  11月2日,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委、区政府召开公开处理大会,17名阻挠重点工程建设的人员被挂牌公处。其中,因为索要被毁农田赔偿款未果进而聚众堵路的该区关家乡磨河村9名村民以“涉嫌妨害公务罪被立案侦察,并依法刑事拘留”。有网友还爆料称“现场如批斗大会”,甚至附近学校的小学生也被要求“组织观看”。(11月16日 《 中国经济周刊 》)

  “挂牌公处”很牛比,很有“杀鸡儆猴”的味道,连小学生都被要求“组织观看”,其震慑力可想而知,可究竟要让小学生看什么?想给小学生什么样的“教育”?

  从法律的角度看,“挂牌公处”是“非法”的。我国《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第三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被刑事拘留的9名犯罪嫌疑人仍然是我国公民,相关执法部门有义务遵守宪法保障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仅赋予公安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的权力,并未授权其对犯罪嫌疑人以公处、公捕、公判等形式进行人格侮辱的权力。一场非法的“挂牌公处”想给小学生什么样的“教育”?是不是在明确告诉这些小学生,权远远大于法?

  面对老百姓的过激行为,安康市公安局副局长、汉滨区政府副区长、汉滨分局局长杨鹏表示:“在表达个人任何诉求和愿望时,一定要冷静理智,通过合情、合理、合法的方式和途径来寻求解决。一哭二闹三上吊,不但解决不了问题,反使问题复杂化,最终影响到问题的解决。”这话说得实在是太正确了。其实,老百姓何尝不知道?一名被刑拘村民的家属表示,堵路行为不对。但如果村民不联合起来堵路,还能使赔付标准提高到每亩4800元吗?这样的赔偿谁知道要拖到几时?要求公民冷静理智,关键在于维权通道宽畅,关键在于职能部门工作人性化。职能部门不顾老百姓的利益,等到老百姓在走投无路之下用上极端的方式才有望取得些许权利保障,到最后却来指责老百姓不冷静,这样的逻辑也真是太奇怪太冷酷了。

  对于如何做出“挂牌公处”的决定,汉滨区公安部门以“几位领导”都在开会为由,拒绝了记者的采访。想必当地也是知道“挂牌公处”的怪异,可居然仍然“组织”小学生观看,这倒折射出权力的极端狂妄和无知。

  小学生需要普法教育,需要从小培养对法律的敬畏,可“挂牌公处”能让小学生受到什么教育?但愿小学生们没有被“污染”。(滨兵)

(责任编辑:胡可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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