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建名:热死的工人拷问高温保护法规的执行

2010年08月04日 13:38   来源:荆楚网   叶建名

  今年7月30日至8月1日,由于高温肆虐,济南市中心医院等3家医院收治了许多因中暑入院的户外劳动者,其中8人经抢救无效去世。截至记者发稿时,依然没有人来认领他的遗体。(2010-08-04:新京报)

  人类是恒温动物,正常体温保持在36℃到37℃之间。当环境温度高于体温,机体通常通过出汗、呼吸、寒战和调节皮肤与内脏器官之间的血流使体温波动范围很小。如果这样的调节持续过长,就容易引起高温损害,如热衰竭、中暑和热痉挛。固而,人如果持续暴露在高温下体力劳动,就容易损害健康甚至死亡。

  正是基于高温环境下劳作的巨大危害,所以,世界上许多国家以法律的形式保护劳动者免受高温侵害,执行无微不至的高温关怀主义。比如,北欧人只要气温超过35℃,劳动者就可以享受高温补贴与停工休息。他们把热假作为法定的带薪休假写进了劳动法。

  应该说,我们国家也有高温补贴和高温停工的规章规定。然而,由于缺乏法律效应或在执行中走了样。使得高温保护并没有保护到最应该保护的户外劳动者。而最能说明这种现象的就是“享受高温补贴最到位的居然是天天在办公室吹空调的公务员而非户外劳动者。”

  高温酷暑下,中国建筑等领域的劳动者从来没有停止劳作。高温酷暑停工通知在各个建筑公司就犹如一张废纸。而除了劳动单位的不服从不执行外,户外工人的现实也不允许他们停工。停工就意味停薪,停工就意味这些没有任何福利保障的社会底层工人的断粮。可以想象,济南这八名不幸热死的户外工人并不是不想避开毒辣的高温,而是停工没有收入对于他们个人或家庭的生存来说是不可接受的。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高温肆虐以来,全国热死的户外建筑工人多达40多名。可见,中国高温保护对穷人,对底层工人是多么的无力。而这些户外建筑工人的死无疑在拷问中国高温保护法规的执行。天灾虽然不可抗拒,但是我们有对付天灾最有力的武器——“人性的关爱”。希望这些热死的工人能唤醒建筑老板的人性,让工人避开高温;希望这些热死的工人能促使中国高温保护法规的完善与有力执行!

(责任编辑:侯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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