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给“跨省道歉”涂上高尚的唇膏

2010年07月21日 14:56   来源:东北网   王传涛

  7月14日,网友发帖讲述了自己与同伴在开封某景点被三轮车撞伤,报警后被警察殴打一事。7月18日,该网友再次在该论坛上发帖《河南开封市公安局派员来岳处理岳阳籍游客报警遭殴打一事》,称开封市公安局龙亭分局政委王保安等人从开封赶到岳阳,代表警方向当事人道了歉。

  “跨省追捕”是2009年十大热点新闻之一。河南小伙王帅的信访权利与言论自由,在“跨省追捕”的蛮横面前,灰飞烟灭、荡然无存。虽然,王帅最后得到了700多块钱的国家赔偿,但王帅的“不再发帖举报”的最后陈述却令人失落——市民英雄的勇敢,终究被司法越权打击成了犬儒的社会心态。今天,我们似乎看到了一个截然相反的故事,“跨省追捕”变成了“跨省道歉”,那么摆在公众面前的问题是,从“跨省追捕”到“跨省道歉”,我们该进行怎样的反思与总结?

  从河南开封千里迢迢、不远万里来到湖南岳阳,警方的认错态度当然是诚恳的,网上发出“这是一种进步”的声音,也算常理所在。另外,我国向来也讲究得饶人处且饶人,更何况,还有美妙的“跨省”二字作铺垫。但在笔者看来,“跨省道歉”就此事来说,虽然可以称得上处理及时,但其中也有些许细节值得商榷,看到“道歉”与“诚恳”这样的词汇,就上前涂上高尚的唇膏,似乎也是一种盲目。

  权力不是不可以犯错,警察打人现象在许多国家,也都有发生。但区别在于,权力是否有一套自我监督自我批评的监督体系。如果有,则无需媒体和网贴曝光,警察系统就该有人主动站出来承担责任;如果没有,势必要等到“事件曝光”之后,才可能被动反思。

  那么,“跨省道歉”又属于以上哪种情形呢?笔者注意到了几个时间:事情发生在7月12日;网帖曝光是在14日,之后,网络上呈现“众网友跟帖,纷纷遣责打人者”的态势;15,被打者陈先生接到开封公安局政委王保安的道歉电话,然而,陈先生却说“不用了”;15日晚,王保安及相关人员就坐上了南下的列车……从中我们可以看到,14日的网帖曝光是事情的转折点。

  须要明确,“跨省道歉”的背后有一个重要的环节——从“没治”走向了“媒治”,而假如网友没有在网上发帖曝光此事,河南开封公安局还会进行史无前例的“跨省道歉”吗?进一步说,假使没有网络平台,假使没有论坛武器,我们的公安系统有没有一套自我监督与自我反思、主动上门道歉的逻辑思维呢?显然,“跨省道歉”虽然有“道歉”这个道德名词作粉饰,但在本质上仍然还是一则笑话。因为,道德反思本无需跨省,如果权力对于权利心存感恩与敬畏,那么,也用不着等到陈先生回到老家或是发帖之后再来道歉。

  更要明确,站在现代文明、现代政治的角度说,公众希望从公权那里得到了不是道德之事,而是权利之事。换句话就是,公众需要的不是公权力对于事后道歉的诚恳态度,而是希望公权力时时刻刻都要保持一颗对纳税人的敬畏之心。有这样的敬畏之心在,警察打人事件就可能不会发生,急匆匆的道歉也不至于成为权力表演的美学象征。

(责任编辑:侯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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