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探视新规须尊重“民间法”

2010年06月14日 12:17   来源:光明网   符向军
    近日,江苏省卫生厅印发《关于加强医院探视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下简称《规定》)。要求探视者到医院探视病人,必须是每天下午3点至晚上9点之间,每次探视不超过1小时;此规定一出,即引起了社会的广泛争议。(见6月8日新华网)

    相信《规定》的初衷是为了保障病人切身利益,维护医院的良好医疗秩序,同时为医务人员和患者创造良好的工作休息环境。但《规定》的合理性仍然引致广泛社会争议与公众质疑,笔者以为,这与《规定》涉及人们切身利益有关,也与其有关内容不尽符合法律规定,尤其是未顾及普遍存在于各地的民间习俗、风土人情有很大关系。

    我国现行立法,按法律等级高低的位阶排列,依次是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及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行政规章。法律范畴以外,政府及其所属行政机关、社团组织、人民团体等还可根据自身职权需要,制定其他具有约束力的非立法性文件,即规范性文件。

    此次江苏省卫生厅下发的《规定》即属于政府行政机关根据法定职权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但其中第9条要求探视者出示居民身份证,额外增加了公民的法定义务,超越了规范性文件的权限。因为法律规定,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下列内容:(一)行政许可事项;(二)行政处罚事项;(三)行政强制措施;(四)行政收费事项;(五)其他应当由法律、法规、规章或者上级行政机关规定的事项。是否出示居民身份证属于第(五)项中应由法律规定的事项。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一)常住户口登记项目变更;(二)兵役登记;(三)婚姻登记、收养登记;(四)申请办理出境手续;(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显然,《规定》第9条要求探视者出示身份证,不属于法定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的前四种情形。而现行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公民到医院探视病人须出示居民身份证,医院也仅是公益性社会服务机构,并非执法主体,不具备查验居民身份证的主体资格。因此,《规定》要求探视者出示居民身份证属于越权设定公民义务,也不符《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

    《规定》要求探视者出示居民身份证于法无据,有违现行文本法律的明确规定,而《规定》“限时探视”,除要求每次不超过1小时,还限定探视时间须下午3点至晚上9点之间,意味着亲友上午到医院探视病人将被拒,这是对长期以来存在于传统乡土社会的民间“不成文法”——“习惯法”的漠视。在我国很多地方,包括江苏省内,广泛流行并运用着这样一种口耳相传的不成文规则或者行动中的规则,也即民间习惯和风俗:“不得于下午探视病人”。民俗心理中,上午意味着阳气旺盛,生机蓬勃,下午则意味着“夕阳西下”,对病人而言很不吉利,此时探视病人无疑是对其不尊重,还加重病人的心理负担,不利于病人康复。这条不成文规则本身表达的是一种义务性的命令,即对所有欲探视病人的人而言是一种义务性的约束,也隐含着病人及其家属有权婉拒、甚至公开拒绝探视者于下午看望病人的要求。这样一条简单的规则,既设定了欲探视者的习惯义务,也设定了被探视者的习惯权利,实质是民间法意义上的习惯法。行政机关在制定实施一地的规范性文件时,不应忽视一地的“民间法”和“习惯法”。

    法律不过人情常理。在一项法律、政策、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实施过程中,无不重视遵循民间风土人情和公序良俗,这种长期以来形成的民间习俗,相对于官方制定的“国家法”、“官方法”和写在书面文本上的“制定法”、“成文法”而言,是默守于社会公众心目中的“民间法”、“习惯法”,甚至比具有国家强制力的官方法、成文法更具权威性、约束力和执行力。法律、政策、规范性文件只有尊重并建基于“民间法”、“习惯法”的基础上,做到情、理、法有机统一、和谐交融,才能赢得社会公信,才能具有长远的生命力、执行力。正如西方法谚所云:“法治是良法之治”,即不但要制定法律并使法律获得普遍服从,更要保证这种法律是制定良好的法律,良法与守法的结合,才能有效推进法治。

    要想使《规定》有效推行,除了《规定》自身的完善外,各家医院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须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掌握。要在尊重民风人情等“民间法”基础上,辩证对待《规定》中不尽合法合理的内容,增加人性化色彩,多些“服务”意识,少些“管理者”心态,从提高服务质量着手,不断改善医疗设施和条件,不为自身管理方便而生搬硬套《规定》,尽量把“便利”留给患者和探视者。要细化制度内容,因人、因病制宜,切忌不分青红皂白地“一刀切”,比如要尽量开放上午探视时间,满足社会普遍心理需求;不能让远道而来探望病人却未带身份证件的亲友徒劳往返;不能因机械设定和计算每周探视次数、时间而不让亲属陪床送饭;不能戒备森严手续繁琐到使得探视病人如同“探监”,等等。只有这样,《规定》才具有可操作性,也才有生命力、公信力和执行力。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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