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也应在异地安置上多下工夫

2010年05月31日 10:55   来源:云南网   凌夫

  昨天,在昆明市规划局提案办理工作集中面商会上,昆明市人大代表、市总工会主席杨丽放了一炮。她提请有关部门树立“想办法帮困难工人解决住房问题”的意识,杨丽说,“困难群体的问题不解决,昆明就永远没有和谐。”

  其实,杨丽提供的调研数据和规划部门掌握的数据并不矛盾,“冲突”并不在数据的列举上。昆明市属企业有职工22万人,8.7万人无住房,数千人住危房,但就地安置的可行与否,土地,是“先天因素”。一些企业的职工住宅区,地面狭小,说白了——无法形成建设规模的弹丸之地,开发商不乐意去“开发”,除非政府提供足够的补贴。

  今年1月23日,省政府发布了《关于推进城镇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将“占地10亩以上,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居住户数100户以上的集中连片、结构简易、平房密度大、人均居住面积少、建设使用年限久、配套基础设施差、治安和消防隐患大的城镇和国有工矿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棚户区”列入实施范围。这样的“框架”,确实把“10亩以下”的职工住宅区“踢”出了棚户区改造的“局”,杨丽及其他人大代表对政府部门“意识”的质疑,师出有名。但合理的质疑遭遇已成框架的红头文件,杨丽们除了建议、质疑,甚至发火,很难有更多的办法了。可以想象,政府就算有心修改先前的“意见”,开发商看不中那些小地块,仍然白用功。虽然规划部门说了个“三年计划”:对棚户区的改造是一个棚户区对一个开发商,要做先期工作,要政府拿得出资金,才可以开发——需要三年。看得出来,这“三年”,实际上并无硬性保障。

  面商会其上其下的火药味并不稀奇,无论是政府职能部门还是人大代表,都在各司其责各自尽力。此时需要的是,在对政府文件“活学活用”的前提下,科学系统地研讨一下异地安置的可行性。当然,这同样需要做大量的工作,也有可能遭遇“僵持”,但毕竟这是一条路,是城市规划和改造过程中,相对科学的整合之路。既然已有“三年计划”,那调整一下整合改造的思路并不难:将老职工住宅的住户们在合理补偿前提下异地安置,腾出的空地由政府和企业酌情酌时处置,这样政府或企业虽然有“被捂盘”的可能,却会缩短“三年计划”的时间,相同时间中,困难群体的煎熬要比政府和企业严重。可以相信,在杨丽们发火之后,提交民意的渠道有可能顿开茅塞,政府和开发商的协商协作也有可能突破“10亩瓶颈”,此时,该是“顺风”,异地安置在某种程度上也会减少与开发商协商的成本,也算“顺水”。有件事很重要,有政府的资金做保障,困难职工的“安得”不用再等很久,和谐也就来得更踏实了。

  凌夫(昆明信息港)

(责任编辑:侯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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