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事业单位,长期存在着“双轨制”,编制外员工和编制内员工相比,不仅难以实现“同工同酬”,在社会保障、向上发展等方面也差别巨大。要实现编内编外同等待遇,在当前条件下,依旧困难重重。(5月6日《人民日报》)
“同工同酬”,关乎“人人平等”的价值秉持,寄托着人们的平权期望,因而也被罩上“美好迷人”的光环。所以前段时间,当“人保部正研究制定法规,‘同工同酬’首次作为立法内容”消息甫传出,欣喜与慰藉,成了人们心态的“集成”影像。
可一个“双轨制长期存在”,像是晴天霹雳,击碎了很多人的“同工同酬”梦想。都以为“拟制定同工同酬规则”,等同于打破特权规则指日可待,理想照进现实不复遥远。谁知道“国企用工双轨制”僵局难打破的“国情”,让“同工同酬”落地打上了问号,也让人们感到了跌回残酷现实的辛涩与无奈。
同工不同酬,待遇分三六九等,实际上附着深刻的“身份”印记,在劳动者之间打上了“尊卑有序”的楔子。“正式工”和“劳务派遣工”两个身份符号,成了判若天壤的利益分配凭证:从事同样的工作,正式工在工资、福利保障等各方面,都要好得多。不公面前,劳动的价值、人的尊严被遮蔽,“公民权利”的正义理念,也成了虚妄的传说。
要回归“权利是平等的”的常识,就需要扫清“平权路”上的屏障,不留任何尾巴。在国企人事制度的“字典”里,“计划轨”和“市场轨”双轨并行,是有利于打破陈旧的“铁饭碗式平均主义”枷锁,以待遇差异化来刺激职工积极性,因而对企业赢利而言,是种“利好”的体制。
可是,现实里的“双轨制”,其实走失了“绩效待遇制”的要义。将职工分为“编制内”和“编制外”两种,无异于违背了“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基本规则,让“按身份分配”大行其道。表面上看,是注重了体制内的公平,实则以体制内外的等级化,造成整体的不公平。而玩“临时工”“临聘人员”“劳务派遣工”等概念,也成了国企们不遵守《劳动合同法》的“金蝉脱壳法”,以“方便压缩劳务支出”;而与此同时,无数“资深”的职工也不得不扣上“劳务派遣工”“不在编人员”的帽子,做同样的活,拿少份的钱。
“用工双轨制”的激励思路,是以效率挤压公平,拿权力侵占权利。“节省成本”的逻辑,抵不过平等的价值,也载不起“以人为本”的重量。早日实行“同工同酬”,是企业人性化建设的必经路,也是让公正阳光驱散体制的幽暗。
“双轨制”延绵,“平权路”久远。不管打破“双轨制”有多难,都必须以更公平的制度补丁去消解,央视等对编制外人员实现了“同工同酬”,不就树立了可资借鉴的良性标本吗?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