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金“双轨制”为何成最大关注热点?

2010年03月03日 09:49   来源:大河网   刘以宾

  同是处级干部,在公务员系统退休可拿六七千元,但在企业退休却只有区区一两千元;一位大学教授每月退休金仅仅相当于一位科级公务员……企事业单位与公务员系统的退休养老金存在的巨大差距,令人吃惊。在人民网发布的2010年全国两会调查中,共列举了就业问题、民主监督、教育公平等16个话题,其中“养老保险”高居榜首,成为两会期间网友最为关注的热点问题,八成以上的网友认为退休金“双轨制”不合理。(见3月2日《广州日报》)

  如今是一个“多元化”的社会,在很多方面存在差别、差距在所难免,但唯独退休金“双轨制”,它的硬伤实在太表层、太外显、太突出、太刺眼,因此公众期待着全国两会能给出一些说法。

  公务员既是退休金制度的实际制定者,也是现行退休金制度的受益者,此乃最无法掩饰的硬伤之一。我们知道,公务员同样也享有“三公消费”和其他很多福利、补贴的好处,但因为是他们在职期间发放的,多少还有一点“为了更好地工作”的借口,但退休金则完全不同,它纯粹是公务员为自己退休后的生活保障设计的一种制度,与工作没有关系。在这个阶段,无论企业、事业或是行政部门的退休人员,其退休工资不应该有太大的差别。

  退休金“双轨制”的另一个硬伤是“理论”上的。无论公务员还是企事业人员,假如在职期间更多应体现的是“机会均等”、“效率优先”以及“多劳多得”的原则,那么退休之后,“机会”、“效率”以及“劳”的意义和分配依据基本已丧失,更多应体现的应该是“结果均等”和“兼顾公平”。当然,均等以及公平也是相对的,差距总是难免的,问题是差距不宜太大,差距应该被控制在一般情理以及社会心理可接受、能容忍的范围之内。

  还有,公务员的退休金绝大多数都来自于公共财政,即纳税人的血汗钱,他们享有比其他行业高得多的退休金,这事关广大纳税人利益和社会公平,必须征得大众同意,可是,这样的决策出台前从来没有在社会上讨论过,这可能是行业之间退休工资差别过大的最大原因。

(责任编辑:胡可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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