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本哈根协议》积极意义不容否定

2009年12月25日 06:26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纪时平
    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大会已在激烈交锋之后落幕。然而,有关本次会议的余音至今不绝,特别是大会产生的《哥本哈根协议》,既获得不少国家和国际机构的赞赏,又招来部分国家不满。

    不带偏见的人应该承认,《哥本哈根协议》坚守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的原则,强调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气候变化问题上“共同而有区别的责任”,维护了应对气候变化“双轨制”谈判底线,敦促发达国家强制减排以及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面对一些发达国家转移视线、转嫁责任的频频干扰,大会能取得这些成果实属来之不易。这首先应该归功于包括中国在内的广大发展中国家坚持原则、折冲樽俎、凝聚共识的不懈努力。

    回顾这次大会一波三折的历程,人们不难理解,杂音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方面,部分发达国家原本把气候变化大会当作转嫁自身责任、迫使发展中国家承担不相称义务的机会,而协议的产生打破了这一图谋,因此它们不仅抹杀这一协议的积极意义,还攻击为达成协议而不懈努力的发展中国家。另一方面,部分国家原本希望气候变化大会一揽子解决气候变化与发展问题,而《哥本哈根协议》没有满足它们的所有期待。

    应该看到的是,温室气体排放与经济发展、生活水平密切相关,触及各国核心利益。因此,人类应对气候变化之路从来就不平坦,从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1997年缔约方通过《京都议定书》,到2007年的“巴厘路线图”,每一个成果都伴随着艰苦努力、激烈交锋。《哥本哈根协议》的产生也不例外。正如第64届联合国大会主席阿里·图里基所说,《哥本哈根协议》的达成是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取得进展的重要标志。尽管有些国家对哥本哈根会议的成果不太满意,但是“我们必须以现实的态度来看待会议的成果”,这是各方经过艰苦谈判取得的成果,“确实具有积极意义”。

    可以预期的是,哥本哈根之后的气候变化谈判将更为复杂、更为艰巨。但《哥本哈根协议》为进一步开展全球气候变化谈判提供了一个立足现实的起点。只要各国能充分展示政治意愿、照顾彼此关切、迅速凝聚共识,就能从这个起点出发,找到一条有效推进谈判的道路。从这个角度看,《哥本哈根协议》的积极意义不容否定。

    (作者系新华社记者)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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