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日前表示,对于高考加分政策实施中存在的不规范、不合理甚至腐败现象,必须认真清理,努力消除政出多门、项目繁杂的现象,逐步减少奖励性加分项目,加大公开透明程度。(4月27日《城市晚报》)
据报道,教育部的加分规定只有14种,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却有近两百种的加分规定。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之前的一项调查同样显示,高考加分政策已和择校费、大学高学费一起,成为公众心中的三大“教育不公平”,76.9%的人建议取消一切可能滋生腐败的高考政策,让高考重新“裸”起来。在我看来,希望“一刀切”取消高考加分项目,正是表达了公众对高考加分政策变形走样的教育公平焦虑。
高考加分政策的设计初衷,本是为了引导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方向转变。然而,在某些地方,本该公正科学地考查学生特长素质的加分政策俨然被沦为权势群体的腐败通道。为什么?公开透明程度不够是其中主要原因之一。比如,一些省份对享受加分等优惠招生政策的考生名单一直不予以公示,有的虽然公示了,但透明度也很不够,要么语焉不详,要么含混不清。
那么,是不是说增加了透明度,就能解决不公平不合理加分这一问题?在我看来,这一招也并非万全之策。不难发现,现在最棘手的问题是,一方面政出多门、朝令夕改,政策本身很少能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同。另一方面,某些加分项目反而制造出新的不公平。举例来说,奥数仅凭孩子的兴趣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超常的智力。学奥数既然是智力的较量,就不能强求普及。但由于奥数成绩在升学时“管用”,使现有的奥数教育远远偏离了原来的方向。同样,我想起了去年北大的“校长推荐制”,公众之所以对其高度关注并质疑,其中不合理的高考加分便是纠葛所在。“不合理”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仅给全国39所学校校长推荐权,这对其他学校不公平,再说这么多高中都集中在大中城市,对其他地方不公平。二是,对众多参加高考的学生来说不公平,被推荐的优秀学生可以降低30分,而一般学生却参加高考。试问:既然推荐的是最优秀的学生,他们还怕考试?这些政策的存在,不但有违招考制度的公平公正,更与高招追求的目标格格不入。
由此可见,加分政策作为社会公共政策,在尽可能地加大公开透明程度的同时,还应在制定程序上予以规范。因为,高考加分政策作为社会公共政策,应在制定程序上予以规范,并且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成为大家都认同的制度。每一项加分措施,都应当征求民意,甚至举行听证。比如,哪些项目可以加分,可以加多少分,哪些考生可以得到这些加分,三者之间如何关联,如何保障关联过程中的公开、公平与公正,这些都要进行认真研究,并形成切实的制度保障,否则仍会留下让人乘虚而入的空子。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