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逐步规范和清理高考加分项目,“规范特殊类型招生和高考加分政策”。记者了解到,教育部的加分规定只有14种,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却有近两百种的加分规定。教育部表示,对于高考加分政策实施中存在的腐败现象,必须认真清理,逐步减少奖励性加分项目。(4月26日《法制晚报》)
2009年5月15日《中国青年报》报道,绍兴一中2009年参加航模加分测试的19名考生,13名考生的家长是地方权势人物,其余6名全是教师子女。该测试可带来 20分高考加分,而据2008年高考成绩统计,浙江考生每增加一分就可超过200多名竞争者;2008年7月份湖北部分高考考生改民族骗取加分,“父母为实权人物”;2009年7月份,重庆拒绝公开高考民族成分造假名单一事引得舆论一片哗然……
而此次我们终于知道,“教育部的加分规定只有14种”,但“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却有近两百种的加分规定”。从“14种”到“近两百种”,在这膨胀数字背后隐藏着的,不乏上述“权势人物”在“权力通吃”的环境下为自己的孩子在高考中“赢得先机”。
围绕高考加分所产生的争议几年来一直不断,但直到现在我们才看到“将逐步规范和清理”。这不禁让人纳闷:给孩子们一个公平的高考有多难?
长久以来,高考分数的“地域性差异”已经饱受诟病。那些明显已经占据了优质教育资源的大城市的孩子们,却要享受相对来说较低的分数线,“享受”着能够走进国内顶尖学校的优先权。这种不公,比“高考加分”中所暴露出来的不公更明显。这种典型的“劫贫济富”式高考,会给那些生于农村,给那些未能“享受”到较低分数线的孩子们心中埋下一生都难以抹掉的伤痛。
此次教育部对于高考加分政策实施中存在的一些腐败现象将进行清理的消息令人激动。我们期盼,教育主管部门能够正视长久以来高考政策中诸多不公平的现象,先给孩子们一个公平的高考,做到这一步之后再着手研究具体的高考改革措施。只有这样,才能让孩子们真正体会到因为拥有平等权利而产生的“幸福与尊严”。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