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道不实先下岗”对不对?

2010年04月28日 08:19   来源:新华网   王石川
    26日,武汉市记协四届三次常务理事会暨四届二次理事大会召开,会议强调全市各类新闻媒体必须采取有力措施防范虚假新闻产生。今后凡属记者由于采访不深入不细致造成报道严重失实的,一律先下岗再处理。无中生有虚构新闻的,一律除名。因把关不严造成虚假新闻出台的相关编审人员也要承担连带责任。(4月27日《长江日报》)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炮制虚假新闻不仅背弃记者最基本的职业底线,也会对记者所供职媒体的公信力造成巨大伤害,或误导公众,或引发社会混乱,因此,相关部门一直对虚假新闻采取零容忍的姿态,对炮制虚假新闻者严惩不贷。比如著名的“纸馅包子”即是一例,导演这起虚假新闻的几名当事者皆被刑拘。

    如今,武汉市记协建立防范虚假新闻的长效机制,要求严格执行虚假报道责任追究制度,加大虚假报道者的违规成本,此举值得称道。但同时,亦有几点需要厘清:

    首先,什么是“采访不深入不细致造成报道严重失实”?采访“不深入不细致”是一个弹性很大的判断,严重失实同样是一个模糊性概念。失实到何种程度才算严重?谁来判断不深入、不细致和严重失实?如果没有一个严格而准确的制度设计,记者就会陷入战战兢兢、无所适从的境地,对发挥记者的主动性多有不利。

    其次,应该进一步追问记者为何采访不深入不细致。出现所谓的“不深入不细致”,大致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记者拈轻怕重,缺乏足够的敬业精神和职业素养,故浮于表面、潦草行事;另一方面则与客观原因有关,即相关部门不配合,甚至采取拒斥的态度。比如日前媒体报道的,某报记者采访浙江瑞安某地方官员,该官员态度甚是倨傲,称:“我为什么要接受你们采访啊?我不接受采访,你们又能把我怎么样?”在这种情况下,记者即便想深入和细致也是徒劳。

    最可怕的则是“权力逼假”。本来记者秉承良知,如实报道当地的负面事件,做到了所有细节皆无懈可击,但有时因为是负面报道、监督性报道,必然面临重重压力。在这种情况下,又当如何判断记者的报道是否真实?

    有网友担心,如此规定是否会成为不良官员收拾记者的利器。虽是猜测,但不是多虑。比如日前武汉“商家有权谢绝自带酒水”的规定引发广泛质疑后,出台不到一周即被紧急删除。修改后的武汉餐饮行业经营规范也不再以消协的名义发布,仅以武汉餐饮业协会名义发布。如此“出尔反尔”,又该如何判断记者的报道行为?因此,要确保记者写真实稿子,报道真实情况,除了“先下岗再处理”以外,还应有更多的办法。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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