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父债子还”,很少听说过“子债父还”。河北省泊头市富镇姜屯村77岁老党员王宝银,在儿子、儿媳因煤气中毒双双离世后,省吃俭用、勒紧腰带替儿还债,在当地传为佳话。
这位年近八旬的老人跨过情感上的悲伤,毅然承担起为子还债的责任,体现出一种可贵的契约精神和诚信之德。这在社会转型诚信缺失的年代,显得尤其珍贵。王宝银替儿子所还的大部分债务,都是只有口头之约而无白纸黑字的欠条,王宝银如以没有证据为由,拒绝替儿还债,相信债权人也只能自认倒霉;即便走法律的途径,也很难证明王宝银必须偿还这笔债务。但是王宝银却没有这么做,只要来人说出个数目来,王宝银统统认下,如数还钱。
当初人们之所以不打借条就把钱借给王宝银的儿子,同样是出于信任,相信王宝银的儿子有诚信。你对我讲诚信,我也对你讲诚信,这种诚信的互动,才最终形成了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关系,才是社会诚信的基石。
商品社会,市场经济,尤其需要坚持契约精神,坚持诚信原则。有时候,契约精神是超脱了一纸契约的诚信精神。唯有这个社会的成员普遍具有了一种诚信品质,才能更好地保证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在这一点上,我们所有的人都应该向王宝银老人学习。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