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诡异死”又有了新纪录:荆州市公安县在押男子薛某,离奇死在县看守所后,警方称他是溺亡在洗脸台水池里。此间有消息称,薛某尸体被发现“身无片缕,口、耳、鼻中都有血迹”,遂怀疑薛某死前曾“挨过打”。昨天下午,事主尸体已火化。(4月9日 荆楚网)
同样的句式,不同的死法。从“睡梦死”到“洗脸死”,每种离奇的“死因”,都在挑战我们的想象力,而审丑疲劳,惯例地成为我们的观感。尽管谎言的虚墙挡不住正义的穿透,真相的阳光总会照进现实,但丑闻的重复上演,还是让我们由衷悲恸。
生命珍贵,尊严无价,是无需赘述的人本命题;即使是疑犯,起码的生命权、安全权也应得到保障。然而在“看守所的神话”里,权利成了动辄支离破碎的玻璃,上面“不容侵犯”的标签,早已被撕破。生命转瞬即逝,留给家属无限的沉痛,更可怕的,是对人命关天、尊严至上的伦理的违背。当“××死”的现实不断折腾“生命可贵”的价值信条,无疑构成了对常识的第一重颠覆。
前车覆后车鉴,从悲剧中吸取教训,正视不足,应是规避覆辙重蹈的应有姿态。可是,从“睡梦死”到“躲猫猫死”,再到如今的“喝开水死”“洗脸死”,监狱的非正常死亡是接二连三,未曾断绝。在吊诡的死亡表情频现后,谁还能相信,它是“出自偶然”?丑闻的翻版中,常识遭遇着第二重颠覆。
每次疑犯离奇死亡后,相关部门总是或缄默不语,或不给“解说词”,对细节进行阐明,而是给人们留下浮想翩翩的余地。解释徒有大体,屏蔽了过程,逻辑无法自洽,自然无法有力地回击质疑声。半开半掩的告知姿态里,公众的知情权只能碰壁,而权力部门的公信力,也会蒙上阴影。这种对“猜疑止于透明”的背道,是对常识的第三重颠覆。
突兀的死对应的,总是不堪一击的荒唐理由。比如“用鞋带自杀”“睡姿不对昏迷而死”等,明显不合基本的医理常识。而“身上有血迹”“有被殴打的痕迹”等,更让权力部门编织的谎言不攻自破。“无奇不有”的死法,令常识遭到第四重颠覆。
常识是检测真伪的测试仪,“诡异死”对民众心理底线的冲击,对常识的颠覆,只会加速真相的浮出水面。监狱暴力、刑讯逼供等管理乱象,终会在民意倒逼与司法涉入中,被揭露无遗。而制度性的反思,加大违法成本,堵住丑闻翻版的体制空间,是终结“××死”的根本路径,也是对常识的回归。
鲁迅先生在《答KS君》中说:“丑态,我说,倒没什么丢人;丑态而蒙着公正的皮,这才催人呕吐”。真不知若他闻见了种种蒙上“合理”皮的“××死”,该作何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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