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城管部门日前在执法过程中,与占道经营的摊贩发生纠纷,引发群众围观并发生冲突,9辆城管车辆、5辆警车被掀翻或砸坏,9名城管工作人员、4名公安民警和部分群众受伤。记者调查发现,这起冲突事件有一个明显特征,即“非利益相关者”与执法人员发生冲突。官方调查显示,从冲突过程来看不是执法对象暴力抗法,而是部分围观群众围攻执法人员造成冲突。(4月1日新华网)
城管与摊贩发生了冲突,结果“暴力抗法”的不是摊贩,是群众在“借题发挥”,这还是第一次听说。此前,每当发生群体性事件,媒体在报道中习惯用“不明真相”来称呼群众。因为“不明真相”被滥用,让人对“不明真相”不明就里。对此,云南省委宣传部曾发出通知,要求新闻媒体在报道类似突发公共事件时,不得随意给群众乱扣“刁民”、“恶势力”等帽子,禁用、慎用“不明真相的群众”和“别有用心”、“一小撮”等形容词。
其实,众所周知,很多媒体在报道时之所以使用“不明真相”一词,很多是转述“官方语言”,更多的“不明真相”是从官方的嘴里吐出来的。将“不明真相”的帽子扣给媒体,其实有点冤枉了媒体。不过,这次“借题发挥”确实实是记者调查得来的,“借题发挥”似乎与官方无关。
如果说“不明真相”是受了蒙骗,是被动的,那么,“借题发挥”就是蓄意的,是主动的。我们不禁要问,群众为什么会“借题发挥”呢?
近年来,城管屡屡与摊贩发生冲突,发生流血事件不算新鲜事,有的还演变成为群体性事件,在社会上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城管管理方法简单,手段粗暴,直接导致了与摊贩的冲突。虽然城管是为了“让城市更美好”,但实际上,谁都知道,城管在工作中是怎么一回事。在城市管理中,罚款成为管理城市的一种手段,不交罚款,就掀翻摊位,没收用具。用四川籍打工者雷波的话来说:“城管经常来,你要跑他们就追你,抓到了就罚钱,没见过跟你和和气气讲道理的。”
但是,昆明城管冲突事件发生后,昆明市五华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苏天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却表示:“执法过程中,城管没有动手打人,没有与任何执法对象发生肢体冲突。”然而,昆明由城管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却是真实存在的,因此,苏常委的这一席话,无疑是耐人寻味的。
而与“城管没有动手打人”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这场冲突事件中,《生活新报》记者也被当作了“围观群众”,遭到了有关执法人员的殴打。对此,五华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李进是这样解释的:一是这名记者没有亮明自己的身份,二是这名记者有挑衅的语言。李进还表示,可以肯定的是,殴打记者的人不是围观群众。由李副局长的这句话,我们是否可以作出这样的判断,即群众并不是闹事的人?
那么,我们如何来解释群众的“借题发挥”呢?我们只能说,正是城管的长期暴戾,加剧了城管与群众关系的紧张,群众对城管是深恶痛绝,因此,一旦有了“风吹草动”,群众就会群起而攻之,发泄心中积抑已久的不满。假如是这个原因的话,那么,“借题发挥”就比“不明真相”还要可怕。不明真相只是受到了蒙骗,而“借题发挥”则是主动发泄,这是值得深思的!对此,云南大学社会学教授金子强分析说,“冲突事件的背后,是社会矛盾积聚和贫富差距加大。人们对城管的执法态度和执法方式多有不满,只能和已经到了采取“打砸烧”等暴力方式围攻城管和民警,作为一种社会情绪的宣泄,事件背后的深层次的问题,难道不值得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警惕和反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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