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慨《人民日报》"道歉"风度

2010年03月22日 13:26   来源:东方网   亦菲

  媒体报道,人民网3月11日发布的启事称,从3月5日起,阅读当天的电子版将免费,并就此次调整带来的不便向读者道歉(3月20日《新京报》)。

  这则消息是令人欣慰的。《人民日报》尊重读者意见,在1月1日出台并实施电子版收费短短3个月时间,就果断地取消数字报阅读收费。对取消收费的原因,尽管报道只使用“也有一些不同的声音”这样的温和解释,但知情读者都清楚,《人民日报》电子版阅读收费事情一传出,即遭到不少网民说不,有些网贴还较尖锐。《人民日报》自我调整收费一事表明,《人民日报》是从善如流,认真接受公众的监督的。

  媒体既是社会公器,也是监督社会、监督党和政府工作的舆论工具。但监督工具本身也得接受公众的监督,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监督工具接受公众监督往往不太容易。比如,时下爆出某些纪监检官员之所以违法乱纪案件,尽管有着多种原因,但有一点却是共同的:脑中只有“手电筒意识”。谓之“手电筒意识”,就是只照别人,从不照自己。某些手握监督大权而世界观陈旧的人们,以为手电筒不照自己,别人什么也看不见,就可肆无忌惮,胡作非为。这其实是自欺欺人。在十七大报告重申公众依法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今天,任何官员触犯党纪国法都会受到公众的抵制。

  时下,“手电筒意识”在某些监督部门,在某些媒体尤其是主流媒体也不乏见到。一旦“手电筒意识”占据官员的头脑,其结果必然会导致官员眼蒙耳聋,对自身存在问题看不到,一切自以为是,难免摔跤。

  《人民日报》对电子版收费闻过即改,说明他们在传播中央声音履行舆论监督职责的同时,也认真接受网上和公众的监督。

  不管党报也好,还是执政党政府也好,都不是完人。在某些条件作用下,也可能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失误与缺点。认真改正失误,克服缺点,不但不会影响公众威信,反而更形象更高大。因为在闻过即改的背后,折射的是“为人民利益坚持好的,为人民利益改正错的”精神。

  公开向读者道歉的作风是一个大报一个党报应有的风度。有这样的风度,《人民日报》定会永远根系人民群众,成为人民利益的耳目喉舌。说到这里,不得不说的是,一段时间以来,由于种种原因,某些媒体夹杂着利益集团的因素,在报道上在广告问题上出格事不少,引发公众的不满与批评。更令人不安的是,某些媒体却不当失误是一回事,非但不改弦易辙,甚至还一意孤行。这是需要警惕的。

(责任编辑:胡可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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