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广受普罗大众关注的个税起征点问题,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珠海格力电器总裁董明珠3日下午对记者表示,她准备在“两会”上建议,将目前的个税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她认为此举可以促进收入分配的公平。除了董明珠,宗庆后和李书福也不约而同地提出了同样的建议。(3月4日《广州日报》)
确实,调整个税起征点有一定的调节之功,可以有限地促进收入分配的公平。但是,实现收入分配的公平,不能是个税“一个人战斗”。事实上,个税的“孤军奋战”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收入分配不公问题的,个税起征点不是解决收入不公贫富差距的“金钥匙”。从主次矛盾来看,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是“主”,个税等其他手段是“次”。个税起征点是否提高可以进行讨论与研究,但不宜“喧宾夺主”,掩盖了主要矛盾,转移了解决主要矛盾的话题与进言献策。
贫富差距正在不断扩大。有关资料显示:我国收入最高10%群体和收入最低10%群体的收入差距,从1988年的7.3倍已经上升到23倍。我国的奢侈品消费近两年却增长22%,上升至世界第二。一方面是普通工人工资收入偏低,另一方面是垄断行业职工“肥得流油”。数字显示,2008年,电力、石油、烟草等垄断性质的行业职工平均收入,竟然是全国平均水平的5到10倍。2009年城乡居民收入绝对差距由2008年的11020元扩大到12022元。
2010蓝皮书直指中国三大挑战:财富分配不公加剧;金融危机带来治安压力;利益集团与民争利。对于分配结构失衡的弊端,社会已形成共识。早有人提出,解决社会分配不公问题,惟有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垄断利益与权力取利从来不会“如盐融水”。今年两会前夕,有关调查表明:95%的人认为当前行业收入差距太大。“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已在政协报告中出现。收入分配改革已是迫在眉睫,应该在今年“两会”期间融入“两会舆论场”,并期待取得实质性进展。
收入分配关乎权利、权益。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苏振华认为,居民收入差距是由民众的权利差异造成的。权利一旦“贫血”,收入必然“疲软”。权利的“输血”,收入分配改革是“红细胞”。只有收入分配制度的彻底改革,才能缩小各个群体间的收入差别,才能平衡各个群体间的权利差距。尤其在中国改革进入深水区的背景下,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抑或是改革进入深水区的“潜水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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