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税不止是提高个税起征点

2009年12月26日 06:55   来源:新华网   胡 艺
    国家税务部门已确定在明年实施一揽子减税政策,以确保经济从保增长到调结构转型。措施包括:继续上调个税起征点、实施对9级个税级距和级次的调整来增加工薪阶层收入。同时还将对中小企业、服务性企业、高技术企业实施新的减税政策。工资起征点有望提到2500元。(12月25日《国际金融报》)

    有关个税起征点的消息屡见报端,此前还有消息,说有关部门正在酝酿个人所得税领域的深层次改革,但“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现在,国家税务部门提出一揽子减税政策,但愿提高个税起征点不再只是传说。

    如果说给企业减税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提高个税起征点则更能让工薪阶层直接受益。当前,金融危机的冲击给民众生活带来压力,水价、气价、电价、油价又“涨”声一片,房价更是一路飙升,都直接影响民众生活质量。再加上年底双薪合并计税与饭补、车补等福利待遇计征个税,工薪阶层的纳税负担必然增加。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提高个税起征点还富于民,意义不容小视。

    在个税制度比较成熟的国家与地区,个税起征点已经与CPI涨幅等经济指标挂钩,实现指数化、动态化调整。比如,在德国,个税起征点每年微调一次,以保障公众收入不受影响;美国历史上就曾多次全民退税;为了应对通胀压力,我国香港地区多次大面积退税,澳门地区两次全民分红,还富于民。

    虽说提高个税起征点会造成国家税收减少,但个税税源减少的问题可以通过其他途径加以解决。比如,落实个税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加大打击偷税漏税、促进堵漏增收就是一条现实路径。税务部门除了监管普通工薪阶层收入以外,更要创新税收监管机制,监管高收入群体,特别是隐性收入、灰色收入群体,倒逼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尽快出台,避免个税政策“只打苍蝇,不打老虎”。

    除了提高个税起征点,个税政策调整还须立足公平,做出更为科学的制度安排,实行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改革,考虑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税。个人所得税的功能就是调节社会成员收入的二次分配,但是现行个税征收办法还存在着这样的弊端:收入相同的纳税个人,纳税金额一样,但由于家庭情况不同,赡养人数不同,家庭整体收入差异很大。不考虑家庭支出情况,一刀切计征个税,显然也有失公平。

    和谐社会,民生为本。不管是提高个税起征点,还是综合税制改革,都是势在必行的民生大计。税负高低连着千家万户的冷暖,只有真正藏富于民,还民以利,以提高居民收入来促进消费、扩大内需,社会才有活力,经济发展才能更有动力。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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