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起征点的“老问题”应有新回应

2010年03月04日 08:19   来源:武汉晚报   李记

  两会大幕开启,对民生问题的探讨,已有细节化的呈现。在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贾庆林在工作报告中提及:政协“高度重视收入差距过大引发的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就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困难群众的社会保障与社会救助等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努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3月3日新华网)

  无独有偶,全国政协委员、吉利集团董事长李书福建议:将现行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2000元”调整为“个人所得税起征参考点为5000元”。他称,各省、市、自治区可根据本辖区财政实际情况灵活浮动,最多上下浮动1000元;同时,每两年调整一次,依据宏观经济形势、物价水平、居民收入变动等各种综合因素进行权衡,以确定新的个人所得税起征参考点和浮动范围,并形成制度化的操作规则。

  “收入差距过大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如今已在政策层面被充分重视。而作为平衡收入差距过大重要杠杆之一的个税起征点调整,也成为近年两会的重要议题。个税起征点调整,不仅仅关涉到税收和内需,更关系到民生现状与民生发展。同时,在“以家庭为单位征税”等方面的体制改革,长期以来没有时间表、框架图的情况下,公众显然会“短视”地认为:与其“贪大求全”,不如一步一个脚印地在现有可能的范围内,将个税起征点调整的事情做好。

  当然,具体到如何缩小并均衡收入差距,以及如何进行收入分配改革的层面,涉及到的问题多多。检视之下不难发现,不管是个税调整,还是联动GDP、CPI等指数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都是近年来两会上下屡被提及的“老问题”。如果针对这些问题的改革,相关职能部门迟迟没有给出表态和作出实质性回应的话,那么,公众一方面会感受不到“诚意”,另一方面,隐藏在个税调整、工资改革每一项吁求背后的,都是迫切存在、需要改观的民生问题。

  其实,公众能够理解,不管是个税调整还是收入分配改革,都不是一蹴而就的事。对于“如何缩小并均衡收入差距”的讨论,我们固然期望在今年两会上,代表委员们能充分地“消化”,给出方向性、指导性的积极回应。同时,我们更期望,具体到配套机制的完善,还要有细则研究、充分听取民意的行动。

(责任编辑:胡可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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