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院购豪车 别为了争面子而冷了人心

2012年09月06日 09:30   来源:荆楚网   李乐

  对于合肥市儿童福利院用39万财政拨款购买奔驰车一事,合肥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今日上午作出回应称:政府给这样一个福利单位买辆好车并不过分,我认为还可以再好点。(9月5日人民网)

  为一个儿童福利院配备一台价值39万元的公务用车嫌不够档次,还“委屈”地认为与其他省会城市儿童福利院的车还有差距,“还可以再好点”。对于这件“稀奇事”,笔者在惊讶之余,不禁佩服这位民政局负责人的“过人胆识”。

  儿童福利院作为保护孤儿、弃婴和残废儿童的生存、生活和受教育等权利的专门福利机构,其主要作用在于培育、帮助这部分儿童,使其能正常融入社会。作为社会慈善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儿童福利事业当然需要每个公民的支持。在此次事件中,为儿童福利院配备高级公务用车,从表面上看,此举无疑是对儿童福利事业的一次 “大力支持”,但“大力支持”的背后却折射出部分官员“为了面子、舍的票子”的思想,让人不安。试问,是否涉外接待就必须用39万高级车这样的大排场?用39万元高级车接送孩子外出活动或看病,社会舆论会如何评价?配备如此豪华的公车,如何让群众信服不会公车私用?

  根据官方介绍,该高档车的购置是经过了合肥市财政局的同意,也通过了合肥市人大的审批,并由合肥市政府统一招标采购的,所以“程序合乎规定”。但笔者认为这仅仅是民政局负责人推卸责任的借口:虽然使用该车的是儿童福利院而非国家行政机关,但是购买行为主要是民政局所为,在没有购车标准规定的情况下,应遵循 “法无明文规定不可为”的合法行政原则,购买行为需参照适用《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规定,那么要配备如此豪华的公务用车肯定违反规定;同时,花巨资购买豪华公务用车而并非将资金用于福利院伙食、硬件设施或其他设备的改善,此举有“捡了芝麻、丢了西瓜”之嫌,也有悖于合理行政原则。

  其实要支持童福利事业很简单,比如为公益事业献爱心、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甚至是买福利彩票,这些举手之劳都算是支持。希望个别领导要摒弃盲目攀比之心,增强平淡节俭意识,别为了撑面子,而大把花票子,这样做既耗财力、又冷民心,而且并非人民所愿。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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