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徐州贾汪区的600名科级干部在网上公布个人资产,并作出廉政承诺,以配合上级需要。在记者随机查看的100名干部个人公开信息中,有96人的申报内容如出一辙——有住房1套;除工资外,无其他非正当收入。纪委书记张秋月承认隐瞒的申报确实存在,表示这些公开的信息内容全系个人自主填写申报,组织未加核实或者说根本无力审核。(8月27日中新网)
若是从官员资产公开最终要达到的结果来看,贾汪区的干部资产公开仍然存在明显的缺陷,比如公开资产的干部只限于科级干部,所有的信息都是自主填写而未经核实等。但是,作为既非全国干部资产公开试点地区,也非受到了来自上级或外界的压力的区一级政府部门来说,主动要求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实际做到了干部资产公开,虽然还存在各种各样的缺陷,也仍然是值得鼓励的。
公开是个好办法,但并不代表公开的信息都是真实的。恰恰相反,正是因为某些信息可能是虚假的,所以才有了公开的必要。一方面,由于公开后会面临来自公众的监督,这种压力必然会促使拟公开信息者在公开之前仔细斟酌是如实填写还是刻意隐瞒;而一方面,财产信息一旦公开,无论这一信息来自自我填写还是组织调查,都可以为公众和纪检部门提供一个参照,要知道,“潮退了,才能知道谁在裸奔”。
任何事物的前进都需要一个过程,虽然这一进程推进的速度与公众的期待仍然存在较大的距离,但有进步毕竟比无所行动要好得多。而且,这种有限的公开仍然可以形成示范效应,并且给不公开者带来一定的压力。并且,虽然信息属个人自主填写,虽然如该区纪委书记所说“隐瞒的申报确实存在”,但是,只要实现了公开,没有如实填写的干部就必然会感受到压力,甚至会因为自己的隐瞒而遭到熟悉其家庭情况的有正义感的人们的质疑和关注,隐瞒背后若有腐败,其腐败行为暴露的时间必然会被提前。
虽然说“心底无私天地宽”、“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但是,资产公开在中国来说毕竟还是新事物,无论是官员还是公众都要有一个适应阶段。而且,我们也不能说隐瞒财产的官员就一定存在贪污腐败的行为。所以,在先行先试的地区,出现官员刻意隐瞒的状况并不让人感到奇怪。一些地方也不妨给官员们设定一个适应期,过了适应期,如果再有隐瞒现象发生,就要作为重点关注对象,启动纪检监察程序,对其隐瞒财产的原因进行调查。
开弓没有回头箭。但是,如果没有相应的制度作为保障,官员们拒绝公开资产的力量仍然是不可小觑的,这种阻力有时甚至能强大到使箭“回头”。所以,贾汪区的官员资产公开能否不沦为一场“秀”,而是成为一场实实在在的行为,还要看公开之后的每一步如何走。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