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在湖南邵阳城区违章停车,立马就会有一群市容监督员“包围”过来,并开出一张10元罚单。近日,有媒体记者赴邵阳调查。根据邵阳市城管局翻印的《市容环境监督员执法手册》,市容监督员的罚金将上缴给区财政,及时结算后,其中80%将返还奖励给监督员本人。
在一个充斥着临时工的时代,湖南邵阳聘请千名市容监督员替城管执法,很显然,只是属于临时聘用的变种。这就不得不让人对这种临时聘用的“委托执法”抱持天然的警惕。当然,这并不是说临时工个体是不好的,而是在纷繁复杂的社会公共环境下,如果行政执法部门贸然将民众和政府赋予的执法权“社会化”,让一些并不具备系统法律、法规知识,素质参差不齐的临时群体,代替执法部门履行执法职责,其结果,便很可能使得执法权不合理放大,让权力成为肥私的工具。
现在,湖南邵阳委托市容监督员替城管执法,就很可能已经陷入了这样一种执法乱局。尤其是,当执法手册白纸黑字规定罚金“80%将返还奖励给监督员本人”时,这样一块巨大的肥肉摆在面前,监督员似乎就没有理由不把执法当成给个人创收的手段。事实上,记者调查也证明,一股处罚之风俨然已在邵阳街头蔓延:市容监督员不穿制服,见违章停车就立即上前罚款,一些车主也认为罚款“不明不白”。权力一旦掌握在那些不符合条件者的手中,尤其是权力运作本身缺乏有效监督与约束时,个体就可能成为驾驭权力的主人,权力运作也会面临越界与走样的风险。
应该看到,这些年来,人们之所以对一些行政执法行为感到不满,就是因为执法权滥用会侵害到普通公众的权益。执法自由裁量权过大,执法存在模糊地带,导致执法权不合理放大,成为一种创收的经济手段。换句话来说,人们之所以对邵阳聘监督员替城管执法感到莫名惊诧,根源或许不仅是临时工代替权力执法,导致执法简单粗暴,更是对执法经济的抵触。
这种情境下,执法边界越模糊,执法主体越是属于临时身份,就越可能游刃有余、予取予求。在媒体列举的组建市容监督员的城市中,无一不是在短期内就罚没了巨额款项。比如同样是设立了市容监督员的湖南湘潭,从2012年2月1日起到5日,短短五天时间,罚款金额就达到137405元。
既然监督员只是属于临时身份,那么在对执法权的责任担当上,他们也是临时的。对法律规则缺乏敬畏感,所受到的监管约束更少。如果不能规范行政执法,约束权力,杜绝执法经济,市容监督员恐怕不仅不能监督市容,反而只能成为执法经济的临时工。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