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城管外包 不给执法权就是有益尝试

2012年08月15日 10:58   来源:荆楚网   李德全

  为解决执法人员人手不足问题,深圳以宝安西乡作为试点,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在全市配备使用城市协管员,由物业公司聘请专人负责城市绿化、道路清洁、救助流量乞讨人员、清理乱摆卖等多项城管工作内容,被树为全市典型。(深圳新闻网8月14日)

  被树为全市典型,说明这种模式可行。多年来,城管执法工作多有诟病。诟病之处就在于“执法”这个怪胎,让人弄不清什么时候是违法,什么时候是合法,哪些地方可以摆摊,哪些地方不能摆摊。更怪的是,有的地方甚至为城管队伍员配上防刺背心、防割手套,全副武装,把咱老百姓当“老鼠”,大演“猫鼠大战”。

  深圳城管服务外包的做法,对城管执法工作可谓尖锐讽刺。请注意,深圳外包的城管是“服务”,没有“执法”。从报道的内容看,我认为让没有执法权的人去做城管工作,反而做得更好。

  其一,让没有执法权的人负责管理易于接受。从深圳的做法来看,他们是由物业公司负责部分城管工作。物业公司的员工自然是来自五湖四海的普通劳动者。这就应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句话,让群众去做群众的工作,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没有了“猫”,人人平等,易于接受。其二,让没有执法权的人负责管理有示范引导作用。没有执法权就意味着耐心劝导甚至忍辱负重身体力行,让被管理者心理上“过不去”。譬如看到保洁员劳碌的身影和干净的街道,谁还忍心乱扔垃圾?其三,让没有执法权的人负责管理有很多经验可循。笔者所在的城市采用义务交警的做法,在十字路口维护交通秩序,很少有行人撞红灯现象,个人认为效果很好。义务交警的做法与城管外包有相似之处,可以借鉴。

  城管外包的做法是符合共产党的“群众路线工作法”的,就是相信群众、依靠群众,让群众去做群众的事情。深圳把城管服务外包后,连“清理乱摆卖”这种最棘手、最易出现纠纷的事情也能搞定,这就是佐证。

  深圳的做法出现了一些问题,症结就在于执法权好像也一起外包。个人认为,只要不给执法权,城管服务外包是有益尝试,甚至成为所趋。或许不久的将来,城管执法这根“棍棒”就会离我们远去。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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