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明令禁止用人单位在就业体检时检测乙肝项目,然而300多人入职中航工业成都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时被要求检查乙肝五项。其中8名被查出为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应届毕业大学生,更被企业要求回家看病,拒绝录用。(7月29日京华时报)
国家明文规定,除卫生部核准并公布的特殊职业外,“用人单位在就业体检中,不得要求开展乙肝项目检测”“不得以劳动者携带乙肝表面抗原为由拒绝聘用或者辞退、解聘”。然而,体检查乙肝、招录拒乙肝等现象依旧时常可见,就连在常人眼里理应做出执行政策法规表率、更具社会责任担当的国有企业都莫能例外,前不久有报道披露,广州一公司主管王某因被查出乙肝竟被安排去洗厕所,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恐惧和歧视显然还有不可小觑的市场。
政府三令五申,禁止乙肝就业歧视,为什么少数单位依旧置若罔闻?个别用人单位根本没把公民平等就业权利和国家政策法规放眼里,固然是最直接、也最表象的因素,而李军、赵刚等人求助劳动保障部门遭到的冷遇却告诉我们,根子出在监管执法职能部门的不作为,没有负起责任、履行职责,当好劳动者娘家人的角色,捍卫国家政策法规的权威,违规违法风险极小甚或近乎于零,才使得个别用人单位有恃无恐。
“拿到劳动合同后再起诉”的故意搪塞,“查出来了病就回家好好养着,还闹什么闹”的赤裸帮腔,怎能不令原本处于弱势地位的基层民众陷于更加无助甚至绝望的境地?反观一段时期以来经常曝光的农民工讨要拖欠工资难、产业工人节假日加班工资兑现难、劳动者工伤保障落实难等等,何尝不都是因为监管执法部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暧昧纵容所致?正因为如此,不少有识之士认为,当下缺的不是政策法规,而是执行力、执法严肃性,是对执法生态的切实改良。
让人齿冷的“闹什么闹”,不但道出了某些监管执法者的冷漠,更凸显出他们自身对政策法规缺少应有的敬畏,奉行这样的执法悖论和执法作风,无论多么严肃的禁令焉能不沦为一纸空文,又如何指望他们张扬依法维权的大旗?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