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度上收的审批监管权应重新下放

2012年08月07日 06:39   来源:红网   郑渝川

  国家食药监局日前称,铬超标胶囊剂药品市场清理已经完成,所涉及地方的76名官员受到处理。有媒体发表评论称,“问题胶囊事件”涉事官员被惩处情况应当更为具体,让公众监督权落到实处。

  最近十年来国家食药监局的职能权属,经历了从相对独立运作到归于卫生部主管的变化,但总体上,该部门(该系统)药品注册、医械审批、市场监管等职责履行中,仍呈现出较强的独立性、权力高度集中两大特点。这两大特点当然是问题胶囊事件发生后,国家药监局得以高效介入查办的原因所在。但若回溯审视该事件乃至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屡屡发生的类似事故、事件,不难发现,在食药监系统内,权力的高度集中恰恰让日常监管失察,且增大了纠偏难度。

  把审批权、人财物权上收,保留基层机构的事权,是近几十年来历次机构改革中贯穿的部门改革思路。这种做法默认上级相对下级、基层存在一定的信息劣势,因而为避免下级、基层被“俘获”,通过上收权力的方式实现其与被监管者、审批对象的利益绝缘。问题在于,上收要害权力后,在政务缺乏透明公开的前提下,上级同样可能被“俘获”甚至主动设租,也存在某些下级、基层单位协助审批或监管对象“俘获”上级的情况。国家食药监局前局长郑筱萸在其任内就曾有意将省以下的审批权集中在国家局层面,借以更集中的寻租。

  问题胶囊事件目前被查出涉案的76名地方官员中,厅级干部7人、处级干部24人、科及科级以下干部45人。级别越低、涉案官员相对越多,这固然可以让人理解为越到基层,食药监系统的分支机构越繁密,因而基层涉案官员较多,但考虑到该系统权力集中的特性,很显然,基层官员并无足够的权限和能力长期庇护问题胶囊企业、涉案个人。因此,纪检监察部门和国家食药监局需要披露的,不能只是基层官员姓名、职务等情况,而应包括高级别官员涉案的详细情况。唯有如此,才能真正还原此事件中“市场失灵”+“监管失灵”的原貌,推动食药监系统过度集中在高层的权力得以分解、下放,让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得到必要的制衡制约。

  问题胶囊事件的发生、主管部门各级官员纷纷落马,再次有力证明了,过往机构改革推行权力过度上收的做法存在重大弊端;也说明“行政单位是监管、监督企业的唯一重要力量”的制度安排,效能着实低下。因此,应致力于高度集中在国家部委(局)层面审批监管权力的分解、下放,并让下放到省和省以下的相关权力处于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管控之下,实现食品药品审批、监管等政务运作的公开透明。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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