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民间投资应放开而不是放行

2012年08月06日 06:55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谭浩俊

  从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实践来看,民间投资是激活中国经济、激活僵化的经营体制的最主要力量。中国的改革能否真正向“深水区”推进,能否突破陈旧的框框,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民间投资的开放。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7月3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鼓励民间投资实施细则制定情况汇报,并提出了四个方面的要求。会议同时决定,将于近期组织专项督查。

  从“老36条”到“新36条”,再到“42项实施细则”,鼓励民间投资的政策可谓一个接着一个,一个比一个明确,一个比一个具体,也一个比一个具有可操作性。但是,从执行效果来看,似乎并不明显。

  “老36条”自2005年发布以来,整整5年时间,民间投资不仅没有取得新的突破,相反,在一些已经对民间资本开放的领域,也出现了“国进民退”的现象。特别是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以后,随着央企在全国展开新一轮的扩张和布点,民间投资就更受到严重的挤压和排挤了。也正因为这样,民间资本只能选择外流或向房地产、地下金融等虚拟经济转移。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老36条”颁布以来,在对民间投资迟迟没有开闸、一直门槛高立的情况下,部分领域对外资却大开闸门。如金融领域,国有商业银行在股份制改造和上市时,都引进了外国战略投资者。理由是,引进新的经营理念。到底有没有引进到新的经营理念,也许,从这几年外国战略投资者纷纷在证券市场“撤退”、赚得钵满盆溢也可见一斑。而国有商业银行是否取得了“真经”就不得而知了。

  而从“新36条”发布以来的情况看,一方面,整整两年时间,实施细则始终出不了台,让民间投资者很难从“新36条”中看到能够进入的希望;另一方面,在中央的一再要求以及经济持续下行的强大压力下,42项细则终于出台了。但是,却鲜有突破和创新之处,更多的是以前政策的拼拼凑凑,很难体现诚意。以至于国家发改委不得于近日表示,实施细则与社会上迫切要求改善民营企业经营发展环境的热切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也正因为如此,绝大多数民间投资者仍在等待观望,导致一些民间投资者通过海外并购的方式,向国外转移资产。

  众所周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非公有制经济从无到有、由小到大、从单纯的实体产业到众多领域,并成为中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很不容易,它凝聚了广大民间投资者和劳动者的心血和汗水,凝结,甚至鲜血和生命。特别是改革开放初期,不少民间投资者还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如果因为我们的政策不开明、思维不开放、思路不解放,而使民间投资者投资的热情大减、信心大减,是极不应该的,也是极不负责任的。

  那么,到底应当如何才能真正把民间投资者的投资热情激活、投资欲望激发出来呢?笔者认为,要做到“四是四不是”。

  首先要十分明确民间投资是参与,而不是恩赐。从相关领域出台的实施细则来看,无论是文字表达还是开放程度,给人的印象是,允许民间投资进入是一种恩赐,而不是参与。如在文字表达方面,出现了很多诸如“可以”、“允许”的字样。也就是说,此“山”是我的,我可以让你进来,也可以不让你进来,可以让你进来,也可以让你出去,可以让你进来后活得下去,也可以让你进来后活不下去。这种近乎于恩赐的政策,民间投资者还如何敢大胆地进入、大胆地投资呢?所以,必须十分明确,鼓励民间投资,应当是参与,而不是恩赐,应当给他们平等主体的地位,而不是附属地位。

  第二要十分明确是放开,而不是放行。既然是鼓励民间投资的政策,就应当是放开,而不是放行。放开是完全开放性的,是可以自由出行,自由决定投资规模、投资项目、投资手段的,而不是你让我怎么进就怎么进,让我进多少就进多少,让我进哪个领域就进哪个领域。如此,就只能算是放行,而不是放开。那么,民间投资者的投资顾虑就不可能消除,投资热情也不可能真正提高,而只能等待观望。所以,在鼓励民间投资问题上,必须以更加包容、开放的心态,对民间投资放开,而不是随处者有篱笆和闸门的放行。

  第三要十分明确是需要,而不是应付。面对民间投资者越来越“胆小”,越来越对实体产业不感兴趣,一定要十分清楚,对民间投资开放,已是中国经济继续保持快速发展势头最重要的环节之一。甚至可以这样说,如果没有异端投资的积极参与,中国经济要想真正复苏将十分困难,经济要想持续、健康、快速发展,难度极大。也正因为如此,鼓励民间投资,就应当成为一种需要,而不是应付,不是为了眼前的利益,而暂对民间投资放一放、松一松。如果这样,民间投资者就不可能真正行动起来。只有消除“应付”意识,把鼓励民间投资者作为中国经济再造辉煌的关键力量之一,民间投资者才会真正打消顾虑,放心大胆地进行投资。

  第四要十分明确是目标,而不是手段。鼓励民间投资,是中国经济发展的目标之一,也是追求的重点之一,而不是一种简单的手段。从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实践来看,民间投资是激活中国经济、激活僵化的经营体制的最主要力量。中国的改革能否真正向“深水区”推进,能否突破陈旧的框框,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民间投资的开放。也正因为如此,就必须真正把鼓励民间投资当做经济工作的一种目标、一种追求、一种目的加以推进,而不是一种简单的工作手段,甚至是短期利益需要。如果能够给民间投资者这样的期待和希望,那么,民间投资者的投资热情和欲望将会得到充分释放,中国经济的活力将显著增强。

  总之,对民间投资一定要真心、真情、真意,真正把民间投资当做是中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推动中国经济新一轮快速发展的强大推动力。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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