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日免费是小节,还路于民乃大义

2012年08月04日 06:48   来源:广州日报   魏英杰 (媒体评论员)

  收费公路经营者只认钱不认大局的收费方式,有失社会责任担当。收费公路“超期服役”就算不违法,也不具有合理性,有失程序正义与契约精神。

  网上流传收费公路节假日免费通行的消息,终于获得证实。昨日,国务院批转相关方案,同意在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四个法定假日(包括连休日)期间,对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实施免费通行。

  这当然是个好消息。相关部门出台措施,要求提升收费公路通行效率和服务水平,方便群众快捷出行,此乃关注民生、得民心之举。

  不过应看到,这一“善举”只对小型客车开放,大量行走在收费公路上的大货车、大客车却与此无缘。这不能不说是个遗憾。实际上,这些车辆为数不少,一旦堵在收费口,还是可能造成拥堵。此外,相关方案把各地机场高速是否实行免费通行的决定权留给了地方,这也颇让人困惑。每逢节假日,机场高速一样繁忙,一样会遭遇拥堵,为何不一体实施免费通行?

  与重大节假日相比,还有一种情形更应实施免费通行。这就是发生灾害性天气,或者遭遇紧急状况时,应当建立一套应急机制,实施免费通行。关于灾害性天气,这次北京暴雨留给公众的印象非常深刻。一边是机场大量旅客滞留、难以疏散,另一边却是高速公路收费站照常营业,连对前往机场义务接送旅客的志愿者车辆都不放过,这一幕更多体现的是公路收费与应急抢险机制的割裂,实有必要尽快改进。在公共灾难面前,任何人任何单位都有义务和责任服务大局,为应急抢险让路。这一点,理应在公路通行机制方面得到体现。

  更应看到,重大节假日部分车辆免费通行只是“小节”,清理整顿“超期服役”收费公路、还路于民,这才是“大义”。

  去年6月起国家相关部门开展了为期一年的收费公路违规及不合理收费专项清理活动。而如今,清理期限已过,停止收费的高速公路却屈指可数。国内许多收费公路“超期服役”问题严重,有些公路超期收费长达十数年,有些临近还清贷款时换个“马甲”继续收费。这类不合理、不合法的乱收费,人为抬高了社会运行成本,阻碍了经济发展,该出手清理整顿了。

  收费公路收起来没完没了,就在于一旦形成利益格局就很难割弃。政府还贷公路所收资金直接进财政专户,不用缴纳营业税,已然成为地方上的一块肥肉。经营性公路不仅为地方贡献税收,公路收费还支撑着一个庞大利益群体,涉及许多人的切身利益。由此,清理整顿超期收费,当然要地方政府下决心斩断利益链。

  收费公路经营者不分青红皂白、只认钱不认大局的收费方式,有失社会责任担当。收费公路“超期服役”就算不违法,也完全不具有任何合理性,有失程序正义与契约精神。能否割舍相关利益链,也考验着政府的诚信度与公信力。因此,重大节假日部分车辆免费通行,应被看作理顺公路收费模式与管理机制的一个起点。从这个起点出发,有必要尽快检讨相关法规政策并加以完善,以真正实现合理收费、还路于民。

相关评论:

 

"重大节假日收费公路免费通行"离我们有多远?

收费公路免费通行可以更大气一些

仅是“收费路节假日免费”远远不够

“假日免费”是政府决策回避利益集团的范本

谨防节假日免费通行成为缩水政策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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