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媒体发布国务院《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方案规定,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收费公路将免费通行。免费通行的车辆为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包括摩托车。各地机场高速是否免费由地方决定。(8月2日 新华社)
被诟病多年的“收费公路”终于要在重大节假日免费了。铁板一块的收费公路政策,由此被撕开一道小切口:一种长期被认为不能打破的“铁律”,在公共舆论呼吁之下,终于在某种程度上回归了“公”的本意。它也让众多车主对其可能引发的“蝴蝶效应”满怀期待:是否在不远的将来,那些超期收费的高速路也能最终免费,实现惠民?
打破铁律般的政策惯性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犹记得“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成为高速公路收费正当的理由之后,收费公路俨然就成了地方财政的“印钞机”。一个墩子、一个卡子,几乎不需要什么成本,就可以对过路车辆任意“提款”。这样一副“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的山大王架势,几乎已经到了天怒人怨的地步。
居高不下的高速公路收费,不仅加大了区域经济的物流成本,也一定程度阻碍了地区间的经济交流,影响了经济运行的效率。而一旦遇上节假日或恶劣天气,肠梗阻一样的高速收费站给人的观感,大概就只剩下绵延“通关”的车辆与烦躁不安的人群了。事实上,在此前一些已经施行春节期间高速免费的省市,那些享受到短暂免费福利的人们,大多也都会有与“收费”时完全不同的观感:没有收费的高速路,才真正实现了畅达,达到了人们希望中的高速。
这种情境下,不少高速公路不顾车辆拥堵或天气恶劣而收费,甚至因收费而滥设关卡导致车行不畅,就不仅会动摇其收费合法的基础,更可能伤害到公共利益甚至生命安全。
就在前两天,北京一场强暴雨让许多车主在高速路上面临险境。但就在这样的危急时刻,京港澳高速、首都机场高速等收费站仍坚持“一丝不苟”地收费,令众多车辆在暴雨中拥堵滞留被淹,上百人被大水围困。这种“要钱不要命”的行径,就遭致了人们的强烈诟病。
这或许也为“收费公路免费”打开了另一层面的议题。倘若收费公路节假日免费是为了还利于民,更快地疏导车辆,保障道路畅行,那么当遇上恶劣天气、车辆拥堵时,临时取消公路收费是否也应该是题中之义?要让高速路真正回归“公”的本意,保障公众的道路通行权,类似的临时免费措施也应该越来越多。甚至,它既应该成为一种国民权利与福利被长期固定下来,也可以由临时变成一种常态,由短暂的两三天变成常年的普惠。这样由“收费路节假日免费”生发的蝴蝶效应,才符合公众期待。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