晒“三公”不能沦为“走过场”

2012年07月26日 08:58   来源:大河网   倪洋军

  维持一个国家机关的运行,需要发多少工资、办公楼需要花多少钱?这些疑问,从各部门预决算可以得到一些答案。日前,多个国家部委公布2011年决算和2012年预算,以及行政经费、“三公”经费的支出情况。截至7月20日19时,92个中央部门在其网站公开了上述数据。这是中央部门继去年首度向社会公开“三公经费”之后,第二次向社会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并首次分部门公开行政经费。

  从公开的部门看,基本上能如实地公布各自部门的“三公消费”情况,并认真执行相关规定。但从这些公开的信息看,也暴露出了相当多的问题。一是中央部门之间支出相差大。“三公消费”支出多的部门比少的部门多出十几亿,无论是接待消费、公车消费还是出国消费,都显示出强势部门的与众不同,反映出了部门之间实力的差距。二是因公出国次数居高不下。此次各个部门公布了具体的出国团组和出国人数。但根据当前的信息来看,很难看出这些人去哪里、干什么,个别部门显示了出国去向,但到底是办公还是旅游,老百姓不得而知。三是公车消费依然坚挺。公车费用占“三公”六成。尽管公众对公车消费议论纷纷,但中央部门的公车消费依然故我,完全不顾公众的感受。四是总体上感觉高层部门的消费高,超出了人们的想象。不仅三公消费,看他们的年度决算,住房补贴、机关服务中心的花销也很大!一个部门的消耗能顶几个地级市的社会事业总支出!这样的机构老百姓真的养不起。五是部门机构臃肿现象依然存在。在92个公开预决算的部门里,8个部门在其说明中,主动公开了在职人员数量。其中,人均行政经费最高的是税务总局,达到6.75万元。不过,绝大多数部门未公布人数,这被专家视为此次预决算公开最大的缺憾。

  应该说,“三公”经费从不公开到公开,是值得肯定的一大历史进步,这也是中央回应群众期盼、建设廉洁政府的重要举措。但是,从中央到地方,无论是强制公开,还是主动公开,在所晒“三公”的详单中,还存在很多老百姓看不懂、弄不明白的地方,尤其是老百姓反映强烈的一些突出问题,依然“堂而皇之”地躺在清单中,甚至有些部门干脆就将晒“三公”当作了一种应付,一晒了之,沦为了“走过场”。人们也更多地期待晒“三公”之后能有所作为。

  内容必须细化。有些部门公布出来的信息,只有大概的数字,没有具体细化的内容说明。而且一些应该公开的还遮遮掩掩不公开。很多方面,让人产生质疑,比如公车消费、行政支出、出国消费等,缺少一些流程和结果性的内容。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三公经费”公开作为预决算公开的突破口,应做好并逐步细化说明,让公众看得懂,这样政府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的随意性就会得到遏制。这是以公民权利来制衡政府权力,对中国未来的发展非常重要。

  监督必须到位。公开的目的是为了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不可否认我国政府推进信息公开取得很大进步,但仍与公众期待存在差距,这需要政府在完善预算管理制度的同时,更深入细致地向公众解释每一笔钱是怎么花的,同时也要把管理制度向公众公开,让公众监督政府有据可依,充分发挥各渠道监督作用,推动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另外,在部门预算决算的过程中,必须规范审批、强化监管,坚决遏制各种投机取巧和弄虚作假行为,使一切权力运行在阳光下、规范在监督里。第三,要推进对已公开的“三公经费”的审查,包括审查其真实性、合法性与合理性,从中发现“三公经费”制度运作乃至整个政府行政运作中的问题,探讨治理、改进的对策。第四,必须制定统一的政务信息公开法,并建立人民法院对政务信息公开行为的司法审查和监督制度。

  问责必须跟上。“三公经费”监管应探索建立综合性治理机制,事前设立标准,通过人大审批,在预算中有所体现;事中,即预算执行过程对每个环节都应有监督;事后要有问责。三公支出不能一晒了之,对三公支出中的违纪违规行为绝不能搞“对事不对人”和“下不为例”。特别是老百姓反映强烈的质疑和问题,必须做出积极回应,并坚决做到一查到底,涉及到违规违纪违法的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必须严肃问责,绝不姑息,决不手软,以问责来倒逼“三公”的规范使用、节约运行,杜绝各种铺张浪费、弄虚作假和违法乱纪行为,给百姓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当然,有了《条例》,还要有进一步的细则,才能更好地做到执行和惩处。如果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或者大而化之、迷之马之,恃权媚权,对一些违规违纪违法部门不动真碰硬,只会让公开的目的和效果打水漂,也会让老百姓产生审丑疲劳,失去信心。

  公道自在人心。“三公”经费公开,到底公不公、明不明,老百姓最清楚。继中央部委公布“三公经费”两年后,将于10月1日实施的《条例》,明确规定了县级以上政府需将“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并定期公布。人们对“三公经费”公开的意义都有了比较清醒的认识,特别是此次中央要求将范围扩展到县级以上政府更是迈出了可喜的一步。但要真正实现“三公经费”公开的目标,切实发挥“三公经费”公开的应有作用,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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