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波澜其实涉及的都是善款使用问题,反映的是公众对爱心用途纯洁性、纯正性的呵护。
遭受两名成年人伤害的小传旺病情日趋好转的同时,这起事件也浮起若干波澜。先是传出30多万的善款银行卡被传旺舅舅、叔叔拿走了,他们说要交给当地政府代为保管。后又传出小传旺爸爸请求天使妈妈基金解决其小儿子在北京的上学问题,有人认为其人心不足,要求无理。
面对质疑,上述碎片化信息在及时回应和保持透明中得以完整,原来是人们误解了。善款银行卡与当地政府无关,只是传旺亲属担心传旺爸爸安全而代为保管。传旺弟弟来京上学一事,实因传旺爸爸想在北京找份工作自食其力,小儿子已到了上学年龄,在老家由别人带,担心上不好学,天使妈妈基金有感于其困境意欲帮忙解困。弄清事实后,质疑自会如潮水般退去。亲人之间的善款保管协商,属于私事范畴,爱心不能连这点善款支配自由也不给。
显然,这些波澜其实涉及的都是善款使用问题,反映的是公众对爱心用途纯洁性、纯正性的呵护。当人们有感于现实社会中一些善款不能用得其所的现状,对自己所捐赠的每一点爱心用途都“眼里揉不得沙子”也是必然的。但是,这并不等于受助者就只能受到最苛刻的善款支配约束,而缺乏相应的支配自由。
很多时候,在为受助者捐献爱心时,我们往往无法回避受助者的那些“衍生性受助需求”。的确,很多人的慈善捐赠意向明确。这在慈善理念上是值得崇尚的一种价值,因为尊重捐赠人的意愿是慈善良性运行的前提。但在另一方面,爱心的实现也是需要成本的。比如,很多人捐款都是想帮助小传旺治病,但传旺爸爸在北京也需要开销,传旺弟弟的上学问题同样需要面对。这些“衍生性受助需求”,严格来说不合乎慈善理念,却是一种较为广泛的现实存在。
事实上,在捐赠人没有确指性用款意向时,善款是可以用于解决“衍生性受助需求”的。而在捐赠人有确指性意向时,其意向必须受到尊重和执行。如果征求捐赠人意见仍然不被允许时,的确无权动用那些确指性捐赠,但可以就“衍生性受助需求”再进行募捐。在这个意义上,除非既无非确指性捐赠,又不能获得捐赠人同意,传旺爸爸在京生活及小传旺弟弟来京才不能擅动这些捐赠款。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