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中拍协指法院违法,为蛋糕还是法律?

2012年07月13日 13:18   来源:中国经济网   

    新闻背景:

    日前,浙江省高级法院与淘宝网合作开通的“司法拍卖平台”完成“首拍”,宁波市鄞州区法院和北仑区法院以卖家身份入驻,引发舆论强烈关注。7月11日,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发表声明称,浙江省高院联合淘宝推出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的做法不符合当前拍卖相关法律法规,一旦推开将对拍卖市场的正常秩序造成极大影响。

 



    行业协会何以给法院“普法”
   
    司法拍卖的基本宗旨,是尽可能多地将被扣押查封物品拍卖变现,用以最大限度地为债权人提供补偿。传统的司法拍卖大多仰仗委托拍卖机构进行,不菲的佣金,不仅加重了债权人的负担,而且容易滋生腐败,更为重要的是,因为信息发布渠道有限、竞拍流程不够公开,流拍贱卖之类现象时有发生。显而易见,在原有“正常秩序”中,司法机关与债权人都难能称得上胜利者,旱涝保收坐取佣金的拍卖机构才是最大赢家。司法拍卖不仅是法院的日常工作之一,同时也是拍卖机构的一项主要业务内容,这是不是中拍协极力维护原有格局的主要原因?【详细

    令人遗憾的是,所有这些疑问,中拍协并未予以正面回答,除了对“入侵者”表示不满,以及对旧格局表示留恋之外,公众实在看不到更多其他内容。司法拍卖进驻淘宝的意义,不在于挂靠在什么网站名下,而在于通过更加公开透明的程序提请公众监督、塑造部门形象。当多数人都在为这种思路转变而拍手叫好之际,以行业代言人姿态出现的中拍协,更多展示出来的却是蛋糕被人瓜分的怅然与愤慨。这是何等的差距?【详细

    网上司法拍卖动了中拍协的奶酪?
    
    如此创新之举却遭到中拍协措辞激烈的反对。它表面透露出的,虽是对拍卖法规权威的维护以及对拍卖市场秩序的关切,但网上司法拍卖之所以能赢得公众和法院支持,必有其可取之处;而作为中介机构代表的中拍协,之所以愤怒不已,恐怕还是怕网上司法拍卖抢了自己饭碗,极度压缩了自己的利润空间——假若更多地方效仿,那拍卖企业损失的无疑将是一块大蛋糕。【详细

    在现有法律层面,淘宝网确实不符合《拍卖法》关于拍卖人的规定,而且法律还规定“拍卖活动应当由拍卖师主持”。但是,网络平台其实形同提供拍卖场地的酒店,地方法院可否自行拍卖,法律对此至少没有禁止;在修改法律之前,网上拍卖也许还可以安排一个线上拍卖师。只要网上拍卖的创新最终被法律许可,那按照“价高者得”规则落实就可以,网上拍卖师倒也不一定必要。【详细

    司法改革不能去法律而独舞
    
    司法拍卖电子化能够使拍卖信息的公开程度越来越高,使参与竞拍人员的范围越来越广,使竞价程度不断加深,各地法院都应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因地制宜采取具体改革措施加以推广。但是,这都要建立在遵循相关法律的基础上,具体而言:选择有合法资质的拍卖机构,将效率低下、绩效较差的机构淘汰出局,使选择机制越趋严格、透明、公正;严守法定的必经程序,如先行评估、公告,容不得简化甚至省略;对竞买过程的监控逐渐细化,使拍卖领域“潜规则”的存在空间得到不断压缩,最终实现司法拍卖制度改革的价值。总之,司法拍卖电子化应带着法律跳舞。【详细

    中国经济网编后语:

    浙江高级法院司法拍卖的创新之举并未赢得中国拍卖协会的支持,反被指出程序“违法”,确实令人诧异。很明显,司法拍卖电子化有利于拍卖信息公开、透明,对法院及案件当事人都有益,某种程度上也是对拍卖市场秩序混乱的一种纠偏。中拍协的反对,很容易让人想到中拍协是不是想维护自己的蛋糕不受“侵犯”?

    但是,从另一方面来说,中拍协的反对也是有理有据,淘宝网虽然是比较大的网络平台,但并不符合《拍卖法》的规定。因而,确保司法拍卖信息公开、透明,还必须遵循严格的司法程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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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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