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晚报:行业协会何以给法院“普法”

2012年07月13日 06:50   来源:西安晚报   赵志疆

  日前,浙江省高级法院与淘宝网合作开通的“司法拍卖平台”完成“首拍”,宁波市鄞州区法院和北仑区法院以卖家身份入驻,引发舆论强烈关注。7月11日,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发表声明称,浙江省高院联合淘宝推出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的做法不符合当前拍卖相关法律法规,一旦推开将对拍卖市场的正常秩序造成极大影响。(7月12日《新京报》)

  有网友惊呼,行业协会竟然给法院上起了“普法课”,这样的场景太荒诞了。坦白说,法院也未必绝对正确,任何机构或个人都可以提出自己的质疑,问题的关键是,中拍协此番拍案而起,更多的似乎不是为了伸张法律正义,而是为了维护原有的秩序。而中拍协不遗余力要维护的“正常秩序”,到底是什么呢?

  司法拍卖的基本宗旨,是尽可能多地将被扣押查封物品拍卖变现,用以最大限度地为债权人提供补偿。传统的司法拍卖大多仰仗委托拍卖机构进行,不菲的佣金,不仅加重了债权人的负担,而且容易滋生腐败,更为重要的是,因为信息发布渠道有限、竞拍流程不够公开,流拍贱卖之类现象时有发生。显而易见,在原有“正常秩序”中,司法机关与债权人都难能称得上胜利者,旱涝保收坐取佣金的拍卖机构才是最大赢家。司法拍卖不仅是法院的日常工作之一,同时也是拍卖机构的一项主要业务内容,这是不是中拍协极力维护原有格局的主要原因?

  网络竞拍最大优势是将原本贵族化的交易方式,通过互联网变成了平民交易,人人都可以参与,随时都可以监督,正因为兼具参与人数最大化,以及流程相对透明的特点,网络竞拍在世界范围内广为传播。中拍协对司法拍卖进驻淘宝表示不满的同时,其实并不反对网络竞拍,因此才会明确表示:国内拍卖企业早已拥有合法的线上拍卖平台。看得出来,中拍协反对的不是网络竞拍,而是游离于行业协会之外的商业网站介入其中。问题的关键是,网络竞拍必须有足够的人气才能展示出活力,所谓的“合法线上拍卖平台”是否有足够的吸引力,当传统意义上的拍卖会仍大行其道的时候,这样的疑问应该并不多余。如果网络竞拍平台“养在深闺人未识”,其本应具备的优势何以展现,与寻常拍卖又有什么样的区别?

  令人遗憾的是,所有这些疑问,中拍协并未予以正面回答,除了对“入侵者”表示不满,以及对旧格局表示留恋之外,公众实在看不到更多其他内容。司法拍卖进驻淘宝的意义,不在于挂靠在什么网站名下,而在于通过更加公开透明的程序提请公众监督、塑造部门形象。当多数人都在为这种思路转变而拍手叫好之际,以行业代言人姿态出现的中拍协,更多展示出来的却是蛋糕被人瓜分的怅然与愤慨。这是何等的差距?

  行业协会本是连接政府与企业的桥梁,然而在实际运行中,有些行业协会却为维护行业利益时有惊人之语——中房协建议暂缓调控,中奶协放言乳制品质量最好……为了协会内部企业利益,某些行业协会眼中没有公众意愿、社会意义,有的只是维护既定利益分配格局的冲动,给法院“普法”的中拍协是否又是其中一例?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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