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7月9日,甘肃省质监局叫停已“暂行”14个月的《甘肃省生产加工食品小作坊加工许可管理暂行办法》,根据该办法,加工油条、卖馒头都需要办行政许可证。甘肃省质监局承认该“暂行办法”在许可和处罚设定上缺少上位法依据。
“馒头行政许可”到底错在哪里
依据甘肃省政府法制办的说法:“此前,我们接到有关单位和群众的反映,认为这项行政许可制度存在违法内容,为此依法对其审查”,正暴露了出台红头文件过程的本末倒置。即公共管理措施、办法必须先经过司法审查,然后才可以形成红头文件,付之实践,怎么可以反转过来,先胡乱实行了,再随心所欲地审查或不审查其合法性呢?正因为本末倒置,在无数个其他时刻,默许、纵容了多少没有法律依据、追逐灰色利益的红头文件横行天下啊!
叫停“卖馒头许可”的放权启示
“卖馒头许可”,并非监管“补丁”,充其量是无序扩权。它含混了审批“鞭长可及”的边界,也难以替代市场的淘汰机制、调节作用,只会损伤市场肌理。小作坊生产,固然缺乏安全屏障,但以“证”代管,终属惰政;填补安全缝隙,更需监管缜密到位和技术提升,如卫生抽检、鼓励坊间监督等。
馒头行政审批叫停只是开始
要想真正“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关键和要害其实并不在于表面数字上具体取消、叫停了多少行政审批,而在于能否从法治源头上祛除行政审批容易被滥设、不断滋生的制度土壤。否则,即便依靠“效能风暴”能一时叫停取消大量行政审批,也挡不住它日后凭借不受制约的权力继续“春风吹又生”。
“馒头许可”停了,监管不能停
公众不能容忍行政乱作为,也不能容忍行政不作为。最让人堵得慌的是,“馒头许可”叫不叫停,与老百姓能否吃上放心馒头关系不大。加强对馒头等身边食品的监管,让公众身在一个安全的“食品绿岛”中,这是民心所向,也是权力职责所在。
“卖馒头许可”背后的监管幻觉
指望通过发放行政许可证的办法来监管食品安全,只能说是一种监管幻觉。以为只要我发了证,生产场所、生产人员都记录在案,食品就一定安全可靠,从此万事大吉。这样的思维,说简单点是短视与天真,说严重点,依然是一种不折不扣的懒政。须知,在当前食品安全风声鹤唳的现实语境里,没有严格的监管与惩戒,一个许可证的作用太过微弱。
加强监管并非行政审批一条道
对食品安全监管而言,最重要并非在于行政审批的源头性控制。以往的食品安全事故一再表明,即便依法取得许可的生产企业,如果缺乏执法的常态化监管,一样会成为公众食品安全的危险源。抛弃对行政审批的迷恋,扎实做好平时的执法检查和微观治理,才是确保食品安全的正途。
中国经济网编后语:
从行政审批的源头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并无不可,但小至卖馒头都要经过繁琐的审批程序,不免小题大做,更重要的是,这并不能保证食品绝对安全。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监管应成常态,而不是仅仅依靠行政审批便万事大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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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