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州30多个部门已公布“三公经费”的情况下,迟迟未见行动的广州市建委,日前终于晒出了2010年的账本。在总计619.47万元经费总额中,公务车消费占了大头,其中新买公务车花了121.53万元,养车花了329.02万元。
“三公经费”本来只是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出境、公务车购置及运行、公务招待产生的消费,但这个词现在有点被异化了,好像专指公款出国旅游、公车私用和公款吃喝。这种异化的产生,一是因为“三公经费”的使用标准不完善、执行不严肃,监督不透明;二是公众对公款吃喝等深恶痛绝,认知中自然带有一定的情绪。因此,大凡有“三公经费”公开,总会迎来质疑、问难声。对公开“三公经费”,有的部门之所以不积极、不主动,主要也是怕公开后受到舆论质疑。
应该说,能公布“三公经费”,就是一种进步。此番广州市39个部门先后公布了“三公经费”,像广州市建委这样,虽然不是最早,甚至还有点迟到,但只要公布了,就值得肯定和鼓励。杜绝大手大脚,预防车轮腐败,倡导厉行节约风尚,就必须从公布“三公经费”始。公开是监督的开始,也是监督的必须。公开是实现公平、公正的有效渠道,没有公开透明,没有细账明目的公布,“三公”腐败就难以禁绝。只有公开了账目,发现了问题,才可能真正堵住“三公经费”使用漏洞。
显然,这次广州公布账本的一些部门,有的账本只有短短几百字,有的甚至只有几个数字,没有任何明细解释,并不能令公众满意。相较而言,广州市建委能将购车费及养车费公布出来,把账说清楚,却是一种实事求是的态度。承认花钱了,然后才可能有承认花多了,承认花得不合理,下次花钱按规矩来等等。广州市建委公布“三公经费”后,公众对300多万的养车费颇有意见。有人调侃:“买房的钱是固定的,装修的钱是没数的”。这个数字是否合理,是否经得起推敲暂且不说,但公众的质疑提醒相关部门,关于公车的使用要有细化的标准。否则,像有司机先加油后倒油,有干部靠公车年赚五六万的传闻,就不会杜绝。
公众可以对不合理的“三公”消费说东道西,但作为政府部门,却不能因此降低“三公经费”公开的程度和范围,或者希望公众噤声。政府部门的作为,应能经得起民意的追问和“围观”,“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也要经得起舆论的点评和监督。“三公”经费的公开只是迈出了第一步,真正要有大进步,还在于细化公开制度、落实监督制度,从而真正约束和规范“三公经费”的使用。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