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审计署行政事业审计司司长刘正均称,这次预算执行审计发现,“三公经费”概念不够清晰。“三公经费”并非公款出国旅游、公车私用和公款吃喝的同义词。而目前政府在公开“三公经费”时没有进行必要的解释,有可能误导社会公众。(6月29日《京华时报》)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等内容,从工作开展的需要来说,必要的“三公”支出自有其合理性、合法性。一提到“三公消费”,立刻就联想到出国旅游、公车私用和公款吃喝,确实有误读和片面理解之嫌。然而,如果说公众这种情绪化的反应可以称作误读,那这误读的根子并不在于公众的主观误解,而是在于“三公经费”被频频“误用”的现实。
人们常说“名不正则言不顺”,作为机关单位也好,作为社会公众也好,大家都能够理解,如果不给三公经费正名,对三公经费的正常使用难免造成负面影响,不利于正常工作的正常开展。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三公经费之所以被“污名化”,是否需要反思“实不至则名不归”?
从政策规定上来说,三公经费与满足私欲之间是八竿子打不着的关系。从字面意义上看,三公经费也和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和公款吃喝有天壤之别。名正言顺的三公消费,何以就被曲解、被误读了?那正是因为,在“三公”支出的名下有“太多挂羊头卖狗肉”的故事:打着出国考察的牌子去游山玩水,回来冒充因公出国;配备的是工作用车,却完全当私家车全天候使用;名义上是公务接待,其实管他因公因私都去大吃大喝,美酒佳肴全要百姓买单。混入这么多掺杂使假的损公肥私之举,三公消费难免有名不副实之虞,被公众误解自然在所难免。
在“名”与“实”之间,“实”为根本,“名”为依附,概念上如何命名并无价值,行动上如何规范才是重点,对于三公经费的误读,也应作如是观。不必在概念的“解释”、“引导”上伤脑筋,公款能否远离滥用、冒用、私用的隐患才是关键所在,所谓名义上的解释,吓不倒向公款伸手的硕鼠们,也说服不了心存疑虑的公众。
而如何确保三公经费确实因公而用,说难也难,说不难也不难。要说不难,只要三公支出的预决算做到公开、明细,让纪检部门和全社会能够及时、方便、全面地查账、对账,一切似是而非的借口都逃不过重重监督。要说难,三公经费的公开已经千呼万唤,近年来才有各部门的三公经费陆续公开,只是账目上“犹抱琵琶半遮面”的公开,徒有其形而没有其神,真正透明、犀利的公开之难可见一斑。下决心澄清对三公的误读,正其名莫如正其行,只要让三公费用的预决算清清楚楚向社会公开,让所有的三公支出行得端、做得正,污名自会还其清誉,误解自会变成正解。
(责任编辑:年巍)